性骚扰的相关法律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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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骚扰的相关法律条例如下:根据《宪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民法典》规定,公民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的名誉;公民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盯芦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妇女的名誉权和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宣扬隐私等方式损害妇女的名誉和人格。《刑法》也规定有猥亵、侮辱妇女罪及侮辱、诽谤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凯让带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下马,律师简单介绍一下,性骚扰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口头方式:如以下流语滑李言挑逗对方,向其讲述个人的性经历、黄色笑话或色情文艺内容;2、行动方式:故意触摸、碰撞、亲吻对方脸部、乳房、腿部、臀部、阴部等性敏感部位;3、设置环境方式:即在工作场所周围布置淫秽图片、广告等,使对方感到难堪。根据一般数字显示,大部分受害者为女性,但事实上男性也会遭受性骚扰,但数字普遍偏低,这可能基于下列原因:男性对于性骚扰的认定范围较女性的窄。就是说,大部分男性在界定自己是否受到性骚扰时有一个较大的容忍度,或者他们大都不以为意。如:被人拍拍腰背,女性对这种行为的敏感度较男性的敏感度高;若遭受女性性骚扰,男性大都不愿向外界诉说。他们担心可能没有人会相信。男性的自尊心促使他们不愿向人诉说。他们被女性性骚扰可能被理解为懦弱,亦表现了他们脆弱无能的一面。容貌漂亮,富于性别魅力的人。性格软弱、柔顺,独立性差,喜欢逆来顺受的人。处于被异性支配和操纵地位的人。经常与异性打交道特别是经常与那些作风不正派的异性打交道的人。婚后生活不幸福的已婚者,择偶失败或情场失意的未婚者,当他们的这些个人隐私被泄露,并且成为了公开的秘密时,都容易受到异性骚扰。
以上就是律师关于性骚扰的相关法律条例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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