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和欠条区别有什么?

罗仰侠
2022-12-17 · 法律顾问,投资融资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回答量:46.8万
采纳率:100%
帮助的人:2654万
展开全部
借条和欠条的区别:
1、产生的原因不同;借条一般因为民间借贷产生,欠条产生的原因更广;
2、如果产生纠纷,法院审理的内容不同。借条,法院只审查债权债务关系是否违反高利贷的规定,欠条的审查内容更多;
3、诉讼时效起算点不同。对于注明了还款期限的借条和欠条,权利被侵害之日很好确定,因为未按约定时间还款就等于侵害了债权人的利益,故约定了还款期限的债务的诉讼时效起算点应为约定还款期限界满之次。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一、10年前的欠条现在起诉是否有效
10年前的欠条现起诉在是有效的,法院应当受理。一般债务的诉讼时效是三年,10年间如果债权人一直有进行过讨债行为,比如发短信、打电话等等,都可以证明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内主张过权利的,而后借条的诉讼时效会开始重新计算三年。
欠条通常是民事主体应付但欠付他人资金或物品时,书写的凭证性文书,属于民事诉讼。
欠条与借条的区别如下:
1、形成的原因不同。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有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如买卖、劳务、企业承包等事实产生的欠款都可以形成欠条。产生的法律后果不同。
2、诉讼时效不同。约定了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的时效是一样的,但是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的时效是有区别的。对于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请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借条的效力最长可达20年;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欠条是对双方以往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诉讼时效从欠条出具之日开始计算,权利人应当在欠条出具之日起三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
3、举证责任不同。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简单的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否认,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欠条形成的事实。
关于欠条的法律性质,存在不同的观点:有观点认为,欠条并不是一种合同关系。“欠”是一种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欠据仅是一种表明债权债务的凭据而不能代表合同关系,它实际上是对双方过往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欠据出具之日就是双方债权债务形成之日,同时也是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之日。还有观点认为,因债务人没有履行支付货款的义务,双方又产生了新的债务,故欠款条是对新债务的确认。另有观点认为,关于欠条的性质应区分其出具的时间进行确认。一般而言,欠条是对双方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是一种表明债权债务的凭据。但欠条的出具有不同的情形,是在债务已届清偿期的情形下出具欠条,该情形下,欠条是对已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的确认,当事人之间并未因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而产生新的债权债务关系。
二、借货款要写欠条好还是借条好?
相比欠条而言借货款时写借条好一些,这是由于借条主要是因借贷而产生,欠款则可能是因为买卖、租赁、利息等原因产生。除了产生的原因之外,二者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区别:
1、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
2、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如因买卖产生的欠款,因劳务产生的欠款,因企业承包产生的欠款,因损害赔偿产生的欠款等等。
3、在未注明偿还日期的情况下,二者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起始时间是不同的。约定了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时效是一样的;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则是有区别的。
借款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日期,那么债权人可以在任何时间索要,时效从债务人拒绝还款时起算,最长时效不得超过三年,如果约定了还款期限,则时效从还款期满时起算。欠条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则诉讼时效从欠款形成之日起算,约定还款期的从还款期满时起算。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扫描二维码下载
×

类别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说明

0/200

提交
取消

辅 助

模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