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孩子离婚女方能得到什么补偿

彭宗辉
2022-12-03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公司事务,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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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是没有任何补偿的,如果是因为男方重婚、实施家庭暴力、与别同居等行为而导致双方离婚的,女方作为无过错方,可以要求男方给予因上述行为导致自己受到了损害,要求男方给予相应的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一、离婚后女方可以主张哪些损害赔偿金
离婚女方能够主张损害赔偿的情形报考:男方有重婚行为;男方与他人同居行为;男方实施家庭暴力行为;男方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或有其他重大过错行为等。并且只有女方为无过错方的情况下,才有权请求过错方对其进行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二、男方结婚男方与女方离婚需要补偿吗
离婚男方是否需要给予女方补偿,视具体情形而定。如果女方因照顾子女等原因负担了较多义务,则男方应当给予补偿。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的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第八十九条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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