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约合同与本约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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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合同和本约合同的区别有:
1、预约合同是诺成合同,不受要物约束,强调当事人主观意志在合同成立中的决定作用。而本约一般则受要物约束,交付是合同履行的重要内容;
2、签订预约合同的目的是订立本约,由于本约所约定的义务是合同义务则直接具备履行内容。
一、居间合同成立要件有哪些,居间合同有哪些法律特点
居间合同的成立要件有:合同名称、合同签约方、自愿立约条款、目的条款、标的物、权利条款、义务条款。
居间合同的特点如下:
1、居间合同是独立有名合同。
2、居间合同是有偿合同、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
3、居间合同标的是行为,具有居间性。
4、居间合同主体的特殊性。
5、居间合同的居间报酬有不确定性。
二、买卖合同续约怎么申请?
根据《民法典》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所以,鉴于买卖合同双方的平等、自愿等原则,买卖合同续约从实质意义上不存在一方向另一方“申请”的说法。当事人双方签订买卖合同时受上述法律的约束。据此,买卖合同续约时,需要双方协商一致,或者在签订上一份买卖合同时经过协商一致事先约定了续约的条件。即任何一方或者几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等原则下可以自由发出续约的申请,由相对方进行确认。
三、合同怎么订立
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和承诺的方式。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一个有效的要约包括:
1、内容具体明确;
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
3、要约应具备合同的主要条款。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应以通知的方式做出,如果在要约明确了承诺的时间,则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1、预约合同是诺成合同,不受要物约束,强调当事人主观意志在合同成立中的决定作用。而本约一般则受要物约束,交付是合同履行的重要内容;
2、签订预约合同的目的是订立本约,由于本约所约定的义务是合同义务则直接具备履行内容。
一、居间合同成立要件有哪些,居间合同有哪些法律特点
居间合同的成立要件有:合同名称、合同签约方、自愿立约条款、目的条款、标的物、权利条款、义务条款。
居间合同的特点如下:
1、居间合同是独立有名合同。
2、居间合同是有偿合同、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
3、居间合同标的是行为,具有居间性。
4、居间合同主体的特殊性。
5、居间合同的居间报酬有不确定性。
二、买卖合同续约怎么申请?
根据《民法典》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所以,鉴于买卖合同双方的平等、自愿等原则,买卖合同续约从实质意义上不存在一方向另一方“申请”的说法。当事人双方签订买卖合同时受上述法律的约束。据此,买卖合同续约时,需要双方协商一致,或者在签订上一份买卖合同时经过协商一致事先约定了续约的条件。即任何一方或者几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等原则下可以自由发出续约的申请,由相对方进行确认。
三、合同怎么订立
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和承诺的方式。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一个有效的要约包括:
1、内容具体明确;
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
3、要约应具备合同的主要条款。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应以通知的方式做出,如果在要约明确了承诺的时间,则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