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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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是干什么的
主要职责:(一)研究起草司法行政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编制本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二)负责组织、指导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三)负责本市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四)研究制订本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规划,组织、指导、协调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五)负责管理本市律师、法律援助工作和公证机构及公证活动;研究律师、公证工作的改革与发展,并提出实施办法。(六)负责管理本市法律服务机构和在京设立的国(境)外律师机构;监督、指导本系统的社会团体工作。(七)指导本系统法学教育及业务培训工作。(八)负责指导区、县司法行政部门管理人民调解工作、社区矫正工作及司法助理员、基层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九)负责本市司法行政系统的外事工作和对外宣传、交流工作。(十)指导和管理本市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司法警务是干什么的
司法警务可在公检法司和其他机关从事执法工作;在监狱、劳教所、看守所等机关从事管理、罪犯教育和心理矫正工作;也可以在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法律和安全保卫工作。
司法的主体是什么,司法的主体是什么?
司法的主体就是国家司法机关,我国国家司法机关仅指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因此我国司法监督的主体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司法监督,是法律监督的一种,它是指由国家司法机关依据法定职权,依照法定程序,对法律实施的情况进行监督。主体的特定性是司法监督的显着特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主要职责:(一)研究起草司法行政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编制本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二)负责组织、指导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三)负责本市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四)研究制订本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规划,组织、指导、协调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五)负责管理本市律师、法律援助工作和公证机构及公证活动;研究律师、公证工作的改革与发展,并提出实施办法。(六)负责管理本市法律服务机构和在京设立的国(境)外律师机构;监督、指导本系统的社会团体工作。(七)指导本系统法学教育及业务培训工作。(八)负责指导区、县司法行政部门管理人民调解工作、社区矫正工作及司法助理员、基层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九)负责本市司法行政系统的外事工作和对外宣传、交流工作。(十)指导和管理本市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司法警务是干什么的
司法警务可在公检法司和其他机关从事执法工作;在监狱、劳教所、看守所等机关从事管理、罪犯教育和心理矫正工作;也可以在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法律和安全保卫工作。
司法的主体是什么,司法的主体是什么?
司法的主体就是国家司法机关,我国国家司法机关仅指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因此我国司法监督的主体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司法监督,是法律监督的一种,它是指由国家司法机关依据法定职权,依照法定程序,对法律实施的情况进行监督。主体的特定性是司法监督的显着特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