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土地政策变化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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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萌芽阶段:从中国共产党成立到大革命失败。党一成立就提出“肃清军阀,没收军阀官僚的财产,将他们的田地分给贫苦农民”。党的二大后,陈独秀在《中国共产党对于目前实际问题之计划》一文中,明确提出:“无产阶级在东方诸经济落后国的运动,若不得贫农群众的协助,很难成就革命的工作。”他已经认识到:“农业是中国国民经济之基础,农民至少占全国人口60%以上,其中最困苦者为农民中占半数之无地的佃农。此种人数超过一万两千万被数层压迫的劳苦大群众(专指佃农),自然是工人阶级最有力的友军,为中国共产党所不能忽视的。中国共产党若离开了农民,便很难成为一个大的群众党。”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09-29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土地政策变化历程?
一是萌芽阶段:从中国共产党成立到大革命失败。党一成立就提出“肃清军阀,没收军阀官僚的财产,将他们的田地分给贫苦农民”。党的二大后,陈独秀在《中国共产党对于目前实际问题之计划》一文中,明确提出:“无产阶级在东方诸经济落后国的运动,若不得贫农群众的协助,很难成就革命的工作。”他已经认识到:“农业是中国国民经济之基础,农民至少占全国人口60%以上,其中最困苦者为农民中占半数之无地的佃农。此种人数超过一万两千万被数层压迫的劳苦大群众(专指佃农),自然是工人阶级最有力的友军,为中国共产党所不能忽视的。中国共产党若离开了农民,便很难成为一个大的群众党。”
二是探索阶段:从大革命失败后到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1927年7月,中共最早提出中国革命已进入“土地革命的阶段”,党的任务是“没收豪绅大地主反革命及一切祠堂、庙宇的土地,以开展土地革命”。在井冈山革命根据地时期,在毛泽东领导下,中共相继制定、通过了《井冈山土地法》《兴国县土地法》《土地问题决议案》等,对土地革命的一些具体政策做出规定。到1931年春,苏区中央局发出通告,明确规定了农民对土地的所有权,由此基本上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备而符合农村实际情况的土地改革方案。但是,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我们党领导的根据地和解放区并没有完全实现“耕者有其田”的人类理想,而是在许多地方探索实行一种调节农民和地主富农之间利益的、革命统一战线的土地政策——减租减息。1942年1月,中共中央颁布《关于抗日根据地土地政策的决定》。这是关于减租减息的纲领性文件。它提出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土地政策的3条基本原则:一、承认农民是抗日与生产的基本力量,故应实行减租减息,借以改善农民的生活,提高农民抗日与生产的积极性。二、承认地主的大多数是有抗日要求的,故于实行减租减息之后,又须实行交租交息,以便联合地主阶级一致抗日。三、承认富农的生产方式带有现时中国比较进步的资本主义性质,故应奖励富农生产与联合富农。但对其一部分封建性质的剥削,则须照减租息,同时实行交租交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后,党不失时机地在新解放区进行了更大规模的土地改革。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这是中国历史上几千年来在土地制度上的一次最彻底的变革,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三是改革阶段: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1986年。这一时期党的土地政策经历了从私有的农民土地所有制到土地农民私有、集体统一经营使用,再到完全的土地集体统一所有、统一经营, 集体土地、家庭承包经营的土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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