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村老房子拆了!宅基地还是自己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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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这种情况下宅基地需要政府重新审批、批准,政府没有做出新决定之前维持原来的决定
希望对您有帮助,祝您幸福快乐每一天!欄欄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11-05
农村老房子拆了!宅基地还是自己的吗?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这种情况下宅基地需要政府重新审批、批准,政府没有做出新决定之前维持原来的决定希望对您有帮助,祝您幸福快乐每一天!欄欄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这种情况下宅基地需要政府重新审批、批准,政府没有做出新决定之前维持原来的决定希望对您有帮助,祝您幸福快乐每一天!欄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