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道路划线停车位收费有法律依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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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道路划线停车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7号) 第三十三条: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施划停车泊位。
2、《重庆市停车场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99号)第三条:停车场管理应当遵循规划引领、合理布局、建管并重、方便群众的原则,形成以建筑物配建停车场为主体、公共停车场为辅助、路内停车位为补充的停车设施供给格局。
3、《重庆市停车场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99号)第十六条:路内停车位设置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规定,不得影响步行通行、侵占消防通道及行人过街设施。
二、道路划线停车收费的依据
1、《重庆市停车场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99号)第十八条:动态路内停车位应当在现场公示停车时段、允许停放的范围、停车收费标准、违反规则处理等内容。超过规定时间在动态路内停车位停放机动车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规定进行处理。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12-31
市政道路划线停车位收费有法律依据吗
一、道路划线停车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7号) 第三十三条: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施划停车泊位。2、《重庆市停车场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99号)第三条:停车场管理应当遵循规划引领、合理布局、建管并重、方便群众的原则,形成以建筑物配建停车场为主体、公共停车场为辅助、路内停车位为补充的停车设施供给格局。3、《重庆市停车场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99号)第十六条:路内停车位设置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规定,不得影响步行通行、侵占消防通道及行人过街设施。二、道路划线停车收费的依据1、《重庆市停车场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99号)第十八条:动态路内停车位应当在现场公示停车时段、允许停放的范围、停车收费标准、违反规则处理等内容。超过规定时间在动态路内停车位停放机动车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规定进行处理。
2、《重庆市停车场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99号)第二十一条:市市政主管部门应当统筹全市停车信息系统建设,建立统一的数据接口和交换机制,统一管理全市停车泊位信息与使用数据,加强停车信息的互联互通。推广路内停车位停车电子计时收费,加强停车信息管理。3、《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二十条:市、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授权,按照地方定价目录规定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制定在本地区执行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4、《重庆市定价目录》(渝价〔2015〕270号)第四条:授权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对主城区外具有自然垄断经营特征的机动车停放服务(住宅小区停车服务除外)收费标准定价。5、《重庆市公共停车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渝府办发 〔2014〕 55号)第一条:机场、火车站(一等及以上客运站)、公交轨道交通换乘站等配套停车场和临时占道停车点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6、《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公共停车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价〔2014〕175号)第一条:主城区以外的区县价格主管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公布当地临时占道停车收费标准。最后,再次感谢你对我区公共区域临时占道停车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给你带来的不便,请谅解!祝你生活愉快!
我可以不交吗?如果不交会有什么后果?
这个要交不然法院后期会对您采取相应的措施。
一、欠费纳入个人征信为规范市区停车收费管理,增强车辆驾驶人员主动缴纳停车费意识,部分城市已打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将把欠费、逃费等不按规定缴纳停车费的车主信息,上交政府征信系统,连续欠缴20次或累计欠费达500元以上的车主将会进入一般失信人名单。进入一般失信人名单后,将面临失信联合惩戒,如取消已经享受到的行政优惠政策、限制或取消享受财政资金补助、贷款融资、信用增进等政策支持,限制或取消政府采购、政府投资项目招标、国有土地出让等活动。二、停车费逾期未缴将被起诉针对停车不准时缴费的车主,停车管理公司首先进行劝阻,建议其及时缴费。如果车主仍旧不缴纳费用,停车管理公司核实车辆逃逸情况,一经确认属实,将会对车主提起诉讼。停车场追缴方法:停车场采用E停管家停车收费管理系统,车辆第一次停放时,收费员现场采集车牌号,车辆对应的停放时间记录、需要缴纳的费用明细自动上传至云端数据库存储。当欠费车辆再次进入管辖区域内,系统通过检测识别车牌号,关联云端历史数据,由收费员展示欠费记录进行追缴,完整的收费证据链,不放过任何一个漏网之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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