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老板叫我挂名公司股东。想请问如果公司有违法或者出事,我要负责任吗?我会不会有什么问题?害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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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亲亲,你好!
为了解答你的问题,我需要先向你解释一下关于挂名公司股东的相关法律责任和风险。
首先,挂名股东分为两种:一种是被动借名挂名的股东,另一种是主动约定挂名的股东。这两种挂名股东都存在一定的法律责任风险。
对于被动借名挂名的股东,如果他们没有参与公司的治理,没有真正享受过股东权利,也没有履行过股东义务,那么法律不会保护他们作为“股东”应享有的权利。
对于主动约定挂名的股东,由于这种挂名形式主要体现在股权转让的法律行为中,因此因约定挂名而引发的纠纷往往涉及到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问题。对于股权转让后未进行登记而是否影响股东资格的取得,应根据在股权转让后当事人的行为状况来确定,不能简单肯定或否定。
总的来说,如果你被挂名为公司股东,你需要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避免陷入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如果有任何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需要,建议你向专业律师进行咨询。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3-12-26
我们老板叫我挂名公司股东。想请问如果公司有违法或者出事,我要负责任吗?我会不会有什么问题?害怕啊!
亲亲,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我们老板叫我挂名公司股东。想请问如果公司有违法或者出事:要负责任,风险如下,法律分析:因为约定挂名的形式主要体现在股权转让的法律行为中,所以因约定挂名而在实务中发生的纠纷则往往涉及到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问题。挂名股东分两种,一种是被借名而挂名的股东另一种是约定挂名的股东。两者的都存在一定的法律责任风险:1、被借名股东的法律责任风险:如果有证据证明经登记注册的股东仅仅是被别人借名而挂名,并未参与公司的治理,未享有过真正的股东权利,也未履行过股东义务,那么法律不会保护其作为“股东”而应享有的权利。2、约定挂名的法律责任风险:因为约定挂名的形式主要体现在股权转让的法律行为中,所以因约定挂名而在实务中发生的纠纷则往往涉及到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问题。对于股权转让后未进行登记而是否影响股东资格的取得,应根据在股权转让后当事人的行为状况来确定,不能简单肯定或否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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