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工程怎么转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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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是对达到预定可用状态的工程进行资本化处理,将在建工程结转到固定资产,会计处理,列固定资产借方,在建工程贷方。实际处理时,首先归集在建工程借方支出,含已开票结算支出及已发生未开票的预估支出,对发生费用进行资本化和费用化判定,对符合固定资产定义的支出归集到相关资产上。
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是指资产已经达到购买方或者建造方预定的可使用。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判断:
(一)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或者生产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者实质上已经完成。
(二) 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与设计要求、合同规定或者生产要求基本相符,即使有极个别与设计、合同或者生产要求不相符的地方,也不影响其正常使用。
(三) 继续发生在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上支出的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
法律依据: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第二十条 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前款所指的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包括购买、生产、建造行为或其他交易或者事项。预期在未来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不形成资产。
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是指企业享有某项资源的所有权,或者虽然不享有某项资源的所有权,但该资源能被企业所控制。
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是指直接或者间接导致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企业的潜力。
第二十一条 符合本准则第二十条规定的资产定义的资源,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确认为资产:
(一)与该资源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二)该资源的成本或者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二十二条 符合资产定义和资产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符合资产定义、但不符合资产确认条件的项目,不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
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是对达到预定可用状态的工程进行资本化处理,将在建工程结转到固定资产,会计处理,列固定资产借方,在建工程贷方。实际处理时,首先归集在建工程借方支出,含已开票结算支出及已发生未开票的预估支出,对发生费用进行资本化和费用化判定,对符合固定资产定义的支出归集到相关资产上。
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是指资产已经达到购买方或者建造方预定的可使用。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判断:
(一)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或者生产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者实质上已经完成。
(二) 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与设计要求、合同规定或者生产要求基本相符,即使有极个别与设计、合同或者生产要求不相符的地方,也不影响其正常使用。
(三) 继续发生在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上支出的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
法律依据: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第二十条 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前款所指的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包括购买、生产、建造行为或其他交易或者事项。预期在未来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不形成资产。
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是指企业享有某项资源的所有权,或者虽然不享有某项资源的所有权,但该资源能被企业所控制。
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是指直接或者间接导致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企业的潜力。
第二十一条 符合本准则第二十条规定的资产定义的资源,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确认为资产:
(一)与该资源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二)该资源的成本或者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二十二条 符合资产定义和资产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符合资产定义、但不符合资产确认条件的项目,不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