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怎样申请公租房
展开全部
申请条件:
(一)A类保障对象:二人及二人以上家庭人均年收入3.8万元以下(含)、单身家庭年收入5.7万元以下(含),家庭总财产68万元以下(含)且未租住公有住房的几类人员可以提出申请:
①具有本市城区居民户籍(农村村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除外)且申请之日落户已满3年,在本市城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含)。
②在本市城区务工且在本市城区累计缴交养老等社会保险满4年,或属于与企业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本市城区累计缴交养老等社会保险满1年的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本人及其家庭成员须在本市城区无自有住房。
③属于在本市城区范围内的省、市、区属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且已转正定级的在编工作人员,本人及其家庭成员须在本市城区无自有住房。
(二)B类保障对象:二人及二人以上家庭人均年收入5.7万元以下(含)、单身家庭年收入7.6万元以下(含),家庭总财产91万元以下(含),在本市城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含)且未租住公有住房的几类人员可以提出申请:
①具有本市城区居民户籍(农村村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除外)。
②在本市城区务工且在本市城区累计缴交养老等社会保险满3年。
③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含)职称或技师以上(含)的技能型人员,且在本市城区累计缴交养老等社会保险满1年。B类保障对象的单身人员须年满35周岁。备注:C类保障对象申请受理工作由市人社局另行安排并发布公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和社会租赁住房:申请之日前5年内家庭成员有房产交易行为(含买卖、赠与、离婚析产等)的,交易时间以房产登记机构交易登记时间为准申请家庭成员已享受过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房、集资房、解困房、房改房等政策性实物住房保障的申请人与配偶已离异,但离异时间不足2年的。以上A类、B类保障对象的家庭成员均特指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实施意见》第二条第五款、准入分配
(五)家庭人均收入在上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线以下,家庭总财产在上年度当地城镇居民户均(按户均3人计算)可支配收入线6倍以下,符合一定住房困难条件且在当地工作、生活的家庭(含单身家庭)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上述收入和财产准入条件由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会同市民政主管部门根据统计部门公布的数据,每年测算一次报市政府审定后公布。其它具体申请条件按《福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一)A类保障对象:二人及二人以上家庭人均年收入3.8万元以下(含)、单身家庭年收入5.7万元以下(含),家庭总财产68万元以下(含)且未租住公有住房的几类人员可以提出申请:
①具有本市城区居民户籍(农村村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除外)且申请之日落户已满3年,在本市城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含)。
②在本市城区务工且在本市城区累计缴交养老等社会保险满4年,或属于与企业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本市城区累计缴交养老等社会保险满1年的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本人及其家庭成员须在本市城区无自有住房。
③属于在本市城区范围内的省、市、区属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且已转正定级的在编工作人员,本人及其家庭成员须在本市城区无自有住房。
(二)B类保障对象:二人及二人以上家庭人均年收入5.7万元以下(含)、单身家庭年收入7.6万元以下(含),家庭总财产91万元以下(含),在本市城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含)且未租住公有住房的几类人员可以提出申请:
①具有本市城区居民户籍(农村村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除外)。
②在本市城区务工且在本市城区累计缴交养老等社会保险满3年。
③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含)职称或技师以上(含)的技能型人员,且在本市城区累计缴交养老等社会保险满1年。B类保障对象的单身人员须年满35周岁。备注:C类保障对象申请受理工作由市人社局另行安排并发布公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和社会租赁住房:申请之日前5年内家庭成员有房产交易行为(含买卖、赠与、离婚析产等)的,交易时间以房产登记机构交易登记时间为准申请家庭成员已享受过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房、集资房、解困房、房改房等政策性实物住房保障的申请人与配偶已离异,但离异时间不足2年的。以上A类、B类保障对象的家庭成员均特指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实施意见》第二条第五款、准入分配
(五)家庭人均收入在上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线以下,家庭总财产在上年度当地城镇居民户均(按户均3人计算)可支配收入线6倍以下,符合一定住房困难条件且在当地工作、生活的家庭(含单身家庭)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上述收入和财产准入条件由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会同市民政主管部门根据统计部门公布的数据,每年测算一次报市政府审定后公布。其它具体申请条件按《福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