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没房产证,有买卖合同可以吗?

姜超
2022-12-04 · 刑事辩护,经济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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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房产证房屋不能办理变更登记,这意味着房屋的物权人实际还是卖方。一旦卖方将房屋抵押或转售,买方的利益将无法保障。
一、购房合同人去世了,怎么办理房产证
1、如果买方没有按照认购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去签约,属买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卖方在认购书规定的期限内将认购房屋转售他人而导致未能正式签约,属卖方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2、如果双方在规定的期限内,正式签订合同,则定金在买方履约后,可抵作楼款或收回;双方履行正式合同过程中,一方违约的,适用“不予返还”或者“双倍返还”。3、如果双方都不存在上述第一项的违约行为,仅对预售(销售)契约及补充协议内容难以达成一致,而未能签约的,卖方应把定金全数返还买方。4、如果一方在正式签约时对认购书中确认的条件,如价格、房号、面积等进行修改而导致签约未成,视为违约,买方违约的,定金不予返还;卖方违约的,应双倍返还定金。5、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房屋认购书无效的情况,定金必然要返还。
二、不动产买卖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买卖有什么注意事项
1、房屋买卖合同作为债权合同,属诺成性合同,而产权过户登记只是房屋产权转移的必备要件。
2、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在前,产权过户登记在后,将登记作为房屋买卖合同生效要件的观点对此无法作出合理解释。
3、就登记行为本身的性质看,登记仅起物权公示作用,并没有决定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的职能。
4、将登记作为房屋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在实践中将会遇到一些无法解决的问题。
不动产买卖有什么注意事项?
1、买方咨询
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签合同
卖方提供了房屋的合法证件,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3、办理过户
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4、立契
房地相关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现在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过程中的房地产卖契,即大家所俗称的“白契”。
5、缴纳税费
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
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7、银行贷款
对贷款的买受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
8、打余款完成交易
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
三、有贷款的房子怎么出售
对卖方来说,出售未还清贷款的房屋,也许不能及时解除房屋抵押。而未解除抵押的房屋无法顺利过户,卖方很可能因逾期不能办理过户手续而承担违约责任。所以,卖方在出卖有贷款的房屋时,首先要赎楼,然后再按照贷款房屋出卖流程办理相关房屋买卖。
贷款房屋卖房流程
1、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卖家收定金
2、卖家收首付款
3、向银行申请提前还贷
4、解抵押,获房产完整产权
5、买方打尾款,双方办理过户(资金监管)
6、过户完成,卖家领尾款
房屋有贷款怎么办
1、转按揭
转按揭指把个人住房出售或转让给第三人而申请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变更借款期限、变更借款人或变更抵押物的贷款。但据了解,目前能做转按揭的银行很少,需要提前向贷款银行进行咨询。
贷款房屋转按揭流程:
①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②买方、卖方、律师事务所三方签订《转按揭交易安全保证合同》;
③买方交纳房子的首付款(按交易价格与评估价格孰低的原则,一年内免评估,以原购买价为准);
④卖方的贷款银行书面同意提前一次性还款的确认函(包括所欠资款本息、还款帐号);
⑤买方据前述文件及个人资信文件向贷款银行申请二手房按揭贷款(提出贷款申请,律师初审,银行复审);
⑥卖方向买方实际交付房屋;
⑦银行复审通过后放款,向卖方的银行划款;
⑧卖方收到款项后,与原贷款行解除贷款合同和抵押登记,与买方、律师一同办理过户、并且抵押给买方的贷款银行;
⑨买方的贷款银行将首付款付给卖方。
2、用买方的首付款缴清剩余贷款
二手房交易中,如果卖方出售有贷款的房屋,多选择这种方式还清贷款。这种方式适用于原房主贷款额度较低或已经经过大量归还后所剩贷款数目不大的情况。
通常情况下,买方会认可首付房产总成交额的30%至40%,卖方可以利用买方的首付将剩余贷款付清,然后撤销房产的抵押登记,进行下一步交易。
3、借款赎证
如果以上两种方法都行不通,卖方可以考虑利用银行贷款或者向第三方借款的方式来缴清剩余贷款。卖家用其名下的抵押物(如其他房产)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以结清按揭贷款,获得房产证。等买家付了房屋全款之后再还清银行抵押贷款得会抵押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那么出卖人出卖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书的房产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效力如何?本文引用的案例中,出卖人与买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以自己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明为由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法院最终没有支持其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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