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三年被辞退怎么赔偿

周业恳
2022-12-10 · 公司事务,经济纠纷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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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问题涉及到劳动争议纠纷。
1、关于经济补偿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对于你所说的情况,如果你们公司提出要解除劳动关系,并且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或者劳动者以没有缴纳社保为由解除劳动的,是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如果劳动者自己提出要走,也没有以未买劳动保险为由离开的,则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第一款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根据以上规定,如果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则需要支付4个月的工资。
2、关于未签订书面合同的双倍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须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满一个月不订立书面合同的,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你所说的这种情况需要支付11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但是劳动者主张有诉讼时效的规定,她工作已经快四年,应该过了诉讼时效。
3、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87条的规定,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需按补偿金的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如果没有劳动合同法的
39、
40、41条的情形,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合同的,都视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所以不要主动留下书面证据,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除此之外,还有未休应休带薪年休假、其他应付而未付的奖金、节假日加班工资等等,如果劳动者主张,则有可能要支付,但是是否需要支付,还需要视具体情况、现有证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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