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他人交付票据是票据的出票或背书转让行为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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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票据的背面,会印有若干背书栏的位置,在这里进行背书即可,表示企业要将票据的权利转让给被背书人的文字。背书的次数一般是没有限制的,如果票据背书栏被填满时,可以使用粘单,粘贴在票据背面,继续进行背书操作。背书人应该写明背书日期和被背书人名称,如果没有写明日期,则视为在汇票到期日前进行背书。企业在进行背书操作的时候,无须经过票据债务人同意。在进行票据背书转让时,无须通知票据债务人,只要当前的持票人正确完成背书操作,票据权利的转让就生效了。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2-10-25
向他人交付票据是票据的出票或背书转让行为的前提
您好,亲,向他人交付票据是票据的出票或背书转让行为的前提需要在汇票上记载必要的事项然后进行签章,我们把这种行为称作背书,这是一种附属的票据行为。首先我们要理解的是,背书转让是指以转让票据权利为目的,如果没有这个前提,那就无从说起了。
根据我国的票据法规定,持票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他人,应当进行背书操作并交付票据。所谓的背书转让行为,就是在票据的背面或者是粘单上,来记载有关事项并进行签章,这样就可以把票据权利转给后手单位。背书转让只要成立,当时就会产生法律效力。
在票据的背面,会印有若干背书栏的位置,在这里进行背书即可,表示企业要将票据的权利转让给被背书人的文字。背书的次数一般是没有限制的,如果票据背书栏被填满时,可以使用粘单,粘贴在票据背面,继续进行背书操作。背书人应该写明背书日期和被背书人名称,如果没有写明日期,则视为在汇票到期日前进行背书。企业在进行背书操作的时候,无须经过票据债务人同意。在进行票据背书转让时,无须通知票据债务人,只要当前的持票人正确完成背书操作,票据权利的转让就生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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