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和现售的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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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销售包括商品房现售和商品房预售。根据《商品房管理条例》
一、预售商品房应当的五证都包括什么?
商品房预售应当具备的五证具体具体如下:
1、《土地使用权证》;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规划许可证》;
4、《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5、《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的预售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已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商品房和二手房网上签约及合同备案程序有区别吗
商品房和二手房网上签约及合同备案程序有区别。网签只是房地产管理部门为规范房地产企业规范销售房屋,备案是根据我国建设部所颁发的《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证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城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三、买房时可能遇到哪些风险?
买房可能会遇到的风险如下:
1、开发商销售房屋时,没有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证件;
2、开发商存在一房二卖甚至一房多卖的情形;
3、开发商逾期交付房屋;
4、可能会遇到的其它风险。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预售许可制度。商品房预售条件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办理程序,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规定,销售商品住宅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根据《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向买受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一、时间不同
本办法所称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
二、卖房的方式不同
第四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自行销售商品房,也可以委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销售商品房。
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预售许可制度。
商品房预售条件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办理程序,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销售条件不同:
第七条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一、预售商品房应当的五证都包括什么?
商品房预售应当具备的五证具体具体如下:
1、《土地使用权证》;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规划许可证》;
4、《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5、《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的预售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已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商品房和二手房网上签约及合同备案程序有区别吗
商品房和二手房网上签约及合同备案程序有区别。网签只是房地产管理部门为规范房地产企业规范销售房屋,备案是根据我国建设部所颁发的《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证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城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三、买房时可能遇到哪些风险?
买房可能会遇到的风险如下:
1、开发商销售房屋时,没有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证件;
2、开发商存在一房二卖甚至一房多卖的情形;
3、开发商逾期交付房屋;
4、可能会遇到的其它风险。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预售许可制度。商品房预售条件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办理程序,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规定,销售商品住宅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根据《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向买受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一、时间不同
本办法所称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
二、卖房的方式不同
第四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自行销售商品房,也可以委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销售商品房。
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预售许可制度。
商品房预售条件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办理程序,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销售条件不同:
第七条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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