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股权投资是流动资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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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长期股权投资是非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是指流动资产以外的资产,主要包括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工程物资、无形资产、研发支出等。
一、公司资产该如何评估
公司资产评估通常包括:收益现值法、重置成本法、现行市价法等方法。
1、收益现值法指将被评估的长期资产未来预期收益按一个合理的折算率计算出的现值作为估算该项资产现值标准的评估方法;
2、重置成本法指以重新购置被评估资产可能花费的成本作为估算该项资产现值标准的评估方法;
3、现行市价法指以被评估资产的现行市价作为估算该项资产现值标准的评估方法。
一、资产是公司资本与负债之和。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递延资产:
1、固定资产包括建筑物、设备、运输工具、长期投资、长期债权、知识产权和其他权利;
2、流动资产包括现金、有价证券、存款、库存品和短期债权;
3、递延资产是指有待逐年摊销的费用。
二、资产是公司对债权人承担责任的物质基础。公司的资产与公司的注册资本是不一致的。公司的资产包括公司全部的有形和无形资产,有形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公司的资本是指公司创建时期为了保证公司正常运作所需要的资金,作为有限责任公司是公司所能承担的最大损失,也是公司成立最初的公司资产。公司的资金狭义上将是指公司以货币形态存在的资产,广义上将是指公司所有可以变现的资产。
二、长期股权投资的特点有哪些
长期股权投资的特点如下:
1、长期持有。长期股权投资的目的是长期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股份,成为被投资单位的股东,控制或对被投资单位产生重大影响,或持有不易实现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改善和巩固贸易关系;
2、利险并存。获得经济利益,并承担相应的风险。长期股权投资的最终目标是获得更大的经济利益。这种经济利益可以通过分享利润或股息或其他方式获得。例如,被投资单位生产的产品是投资企业生产所需的原材料。这种原材料的价格在市场上波动很大,不能保证供应。在这种情况下,投资企业控制或对被投资单位产生重大影响,使其生产所需的原材料直接从被投资单位获得,价格相对稳定,确保其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但是,如果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不佳或破产清算,投资企业作为股东也需要承担相应的投资损失;
3、禁止出售。除股票投资外,长期股权投资通常不能随时出售。一旦投资企业成为被投资单位的股东,按照其股份享有股东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一般不得随意抽回投资;
4、风险较大。与长期债权投资相比,长期股权投资具有较大的投资风险。
三、企业破产清算有哪些涉税风险
企业未规范履行税务注销清算程序。主要表现在:有些企业被工商等部门吊销营业执照而发生解散、终止经营等情形,但企业怠于履行清算程序;有些企业在清算期间对应该、或者可以进行处置的流动资产(如存货)、固定资产(如机器设备、房屋)和无形资产(如土地使用权)等不进行处置,对有关债权和债务不及时进行清理处置;有些企业尽管履行了清算程序,但清算前并不通知税务部门,税务部门被排除在清算之外,企业办理税务注销时也不提供清算报告。这些未规范履行税务注销清算程序的行为,都为企业在注销清算中带来了涉税风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业务:
(一)以债转股为目的收购银行对企业的债权,将债权转为股权并对股权进行管理;
(二)对于未能转股的债权进行重组、转让和处置;
(三)以债转股为目的投资企业股权,由企业将股权投资资金全部用于偿还现有债权;
(四)依法依规面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发行私募资产管理产品支持实施债转股;
(五)发行金融债券;
(六)通过债券回购、同业拆借、同业借款等方式融入资金;
(七)对自营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必要的投资管理,自营资金可以开展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购买国债或其他固定收益类证券等业务,募集资金使用应当符合资金募集约定用途;
(八)与债转股业务相关的财务顾问和咨询业务;
(九)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应当以前款第(一)、(二)、(三)、(四)项业务为主业。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全年主营业务占比或者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原则上不应低于总业务或者总收入的50%。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一、公司资产该如何评估
公司资产评估通常包括:收益现值法、重置成本法、现行市价法等方法。
1、收益现值法指将被评估的长期资产未来预期收益按一个合理的折算率计算出的现值作为估算该项资产现值标准的评估方法;
2、重置成本法指以重新购置被评估资产可能花费的成本作为估算该项资产现值标准的评估方法;
3、现行市价法指以被评估资产的现行市价作为估算该项资产现值标准的评估方法。
一、资产是公司资本与负债之和。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递延资产:
1、固定资产包括建筑物、设备、运输工具、长期投资、长期债权、知识产权和其他权利;
2、流动资产包括现金、有价证券、存款、库存品和短期债权;
3、递延资产是指有待逐年摊销的费用。
二、资产是公司对债权人承担责任的物质基础。公司的资产与公司的注册资本是不一致的。公司的资产包括公司全部的有形和无形资产,有形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公司的资本是指公司创建时期为了保证公司正常运作所需要的资金,作为有限责任公司是公司所能承担的最大损失,也是公司成立最初的公司资产。公司的资金狭义上将是指公司以货币形态存在的资产,广义上将是指公司所有可以变现的资产。
二、长期股权投资的特点有哪些
长期股权投资的特点如下:
1、长期持有。长期股权投资的目的是长期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股份,成为被投资单位的股东,控制或对被投资单位产生重大影响,或持有不易实现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改善和巩固贸易关系;
2、利险并存。获得经济利益,并承担相应的风险。长期股权投资的最终目标是获得更大的经济利益。这种经济利益可以通过分享利润或股息或其他方式获得。例如,被投资单位生产的产品是投资企业生产所需的原材料。这种原材料的价格在市场上波动很大,不能保证供应。在这种情况下,投资企业控制或对被投资单位产生重大影响,使其生产所需的原材料直接从被投资单位获得,价格相对稳定,确保其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但是,如果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不佳或破产清算,投资企业作为股东也需要承担相应的投资损失;
3、禁止出售。除股票投资外,长期股权投资通常不能随时出售。一旦投资企业成为被投资单位的股东,按照其股份享有股东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一般不得随意抽回投资;
4、风险较大。与长期债权投资相比,长期股权投资具有较大的投资风险。
三、企业破产清算有哪些涉税风险
企业未规范履行税务注销清算程序。主要表现在:有些企业被工商等部门吊销营业执照而发生解散、终止经营等情形,但企业怠于履行清算程序;有些企业在清算期间对应该、或者可以进行处置的流动资产(如存货)、固定资产(如机器设备、房屋)和无形资产(如土地使用权)等不进行处置,对有关债权和债务不及时进行清理处置;有些企业尽管履行了清算程序,但清算前并不通知税务部门,税务部门被排除在清算之外,企业办理税务注销时也不提供清算报告。这些未规范履行税务注销清算程序的行为,都为企业在注销清算中带来了涉税风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业务:
(一)以债转股为目的收购银行对企业的债权,将债权转为股权并对股权进行管理;
(二)对于未能转股的债权进行重组、转让和处置;
(三)以债转股为目的投资企业股权,由企业将股权投资资金全部用于偿还现有债权;
(四)依法依规面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发行私募资产管理产品支持实施债转股;
(五)发行金融债券;
(六)通过债券回购、同业拆借、同业借款等方式融入资金;
(七)对自营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必要的投资管理,自营资金可以开展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购买国债或其他固定收益类证券等业务,募集资金使用应当符合资金募集约定用途;
(八)与债转股业务相关的财务顾问和咨询业务;
(九)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应当以前款第(一)、(二)、(三)、(四)项业务为主业。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全年主营业务占比或者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原则上不应低于总业务或者总收入的50%。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