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一个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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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一、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离职怎么办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用人单位应书面通知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应依法向劳动者支付报酬;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者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合同的,用人单位应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法支付经济补偿用单位未履行次义务应依照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后,视为已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二、怎么判断是否有5年没签劳动合同的案例呢?
5年未签劳动合同案例的处理如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按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三、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如何计算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一、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离职怎么办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用人单位应书面通知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应依法向劳动者支付报酬;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者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合同的,用人单位应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法支付经济补偿用单位未履行次义务应依照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后,视为已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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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怎么判断是否有5年没签劳动合同的案例呢?
5年未签劳动合同案例的处理如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按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三、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如何计算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