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皮卡车最新限行规定 法律问题

林宏芳
2023-02-18 · 合同纠纷,诈骗犯罪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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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一)核载八吨以上(含)或三轴以上(含)大型货运机动车。
昼夜二十四小时禁止自桃树坪以及高速公路兰州东、兰州(天水路)出口驶入市区,禁止在桃树坪三岔路口以西,南环路以北,西柳沟、南滨河西路(西柳沟—西沙大桥)、201省道(西沙大桥—南坡坪)以东,北环路以南区域内道路通行(含上述道路、桥梁)。
(二)核载三吨以上(不含)八吨以下(不含)货运机动车。
每日7:00—24:00禁止在东岗立交桥以西,南环路(东岗立交桥—范家坪)以北,深沟桥、深安大桥、深安路、桃林路(深安路—安宁西路)以东,安宁西路、安宁东路、北滨河中路(七里河黄河大桥—市二院)、靖远路、盐场路、雁滩黄河大桥、南滨河东路(雁滩黄河大桥—雁峡路)以南区域内道路通行(含上述道路、桥梁,南环路、深安大桥除外)。
(三)核载0.75吨以上(不含)三吨以下(含)货运机动车。
每日7:00—23:00禁止在天水路以西,火车站西路、白银路、西津东路(萃英门—小西湖立交桥)以北,小西湖立交桥以东,南滨河路(小西湖立交桥—雁滩黄河大桥)以南区域内道路通行(含上述道路、桥梁,小西湖立交桥、雁滩黄河大桥除外)。
该区域内每日交通高峰期间(7:30—9:00、11:00—12:30、17:00—19:30)禁止所有货运机动车通行。
(四) 环卫、绿化等专门作业车辆每日交通高峰期间(7:30—9:00、11:00—12:30、17:00—19:30)禁止上路作业,并需提前到兰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按规定程序备案、申领电子通行证。
(五)拉运生产生活必需物资以及从事危化品、渣土运输的货运机动车需驶入上述限行区域的,须符合市政府相关政策规定,提前到兰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按规定程序审批办理电子通行证,严格按通行证规定时间和指定线路行驶。
(六)向市内运送煤炭车辆须按市工信委相关规定统一车型、统一外观标识,提前到兰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按规定程序审批办理电子通行证,只准每日0:00—6:00期间按通行证规定路线行驶。
违反上述限行规定,以及不按电子通行证规定时间、线路行驶的,一律依法予以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第四十八条 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
一、货车超高处罚标准:
(一)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半挂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4米,载运集装箱的车辆不得超过4.2米;
(二)其他载货的机动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5米;
1、自地面算起在4米以上4.3以下的(含4.3米),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2、自地面算起在4.3米以上4.5以下的(含4.5米),处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3、自地面算起在4.5米以上的,可按照法律法规的上限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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