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可以要求哪些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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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亲,您好!交通事故对方全责,造成人身损害的,要承担如下赔偿1.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2.除此之外,还要赔偿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3.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4.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5.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2-07-14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可以要求哪些赔偿
亲亲,您好!交通事故对方全责,造成人身损害的,要承担如下赔偿1.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2.除此之外,还要赔偿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3.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4.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5.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到第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能具体根据情况给与咨询吗
亲,您描述一些具体情况
我父母步行,被对方汽车撞伤,目前已知母亲右臂骨折,父亲还需核磁共振检查,交通事故判定对方全责,目前对方不露面,让我们联系保险公司处理,医药费也不垫付
我应该怎么做
好的,您有微信吗?
亲,平台不允许私下联系抱歉。
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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