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09 年 10 月,甲、乙、丙发起设立 A 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的注册资本额为 50 万元人民币,其中,甲以现金人民币 20 万元出资,乙以现金人民币 15 万元出资,丙以实物作价人民币 15 万元出资。公司设立董事会,甲为董事长、乙为副董事长;公司不设立监事会,丙为公司监事。请根据以上事实和有关法律,回答下列问题:(1)A 公司首次股东会议应当由谁召集和主持?说明理由。(2))A 公司不设监事会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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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2-06-21
1.2009 年 10 月,甲、乙、丙发起设立 A 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的注册资本额为 50 万元人民币,其中,甲以现金人民币 20 万元出资,乙以现金人民币 15 万元出资,丙以实物作价人民币 15 万元出资。公司设立董事会,甲为董事长、乙为副董事长;公司不设立监事会,丙为公司监事。请根据以上事实和有关法律,回答下列问题:(1)A 公司首次股东会议应当由谁召集和主持?说明理由。(2))A 公司不设监事会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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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亲1.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会议应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2.也就是说,乙和丙都拥有 A公司十分之一以上的表决权, 因此乙和丙都有权单独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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