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的红罐王老吉改名加多宝凉茶了+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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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原来的红罐王老吉改名加多宝凉茶了+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关系已为您查询到:一审法院:确认加多宝中国公司发布的包含“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广告词的宣传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的虚假宣传行为;加多宝中国公司立即停止使用并销毁、删除和撤换包含“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广告词的产品包装和电视、网络、视频及平面媒体广告;加多宝中国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大健康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40万元;驳回大健康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二审法院:在广药集团与鸿道集团的商标许可合同终止后,加多宝中国公司不能再继续使用“王老吉”商标。因此,在本案涉案广告语发布之时,“王老吉”罐装凉茶具有很高的市场知名度,“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的指向非常明确,涉案广告语容易被理解为“王老吉”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另一方面,加多宝中国公司发布涉案广告语时并未对所谓“改名”的背景进行全面的说明,也未提供证据证明消费者对该背景已经了解,因此,作为诚实信用的经营者,在其宣传可能会对消费者产生误解、对原许可商标权利人利益产生重大影响时,其宣传更应客观、全面。综上,二审法院维持原判。认定加多宝中国公司的行为已经超出了以合理方式客观地向相关消费者进行告知的范围,构成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2-10-25
原来的红罐王老吉改名加多宝凉茶了+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关系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原来的红罐王老吉改名加多宝凉茶了+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关系已为您查询到:一审法院:确认加多宝中国公司发布的包含“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广告词的宣传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的虚假宣传行为;加多宝中国公司立即停止使用并销毁、删除和撤换包含“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广告词的产品包装和电视、网络、视频及平面媒体广告;加多宝中国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大健康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40万元;驳回大健康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二审法院:在广药集团与鸿道集团的商标许可合同终止后,加多宝中国公司不能再继续使用“王老吉”商标。因此,在本案涉案广告语发布之时,“王老吉”罐装凉茶具有很高的市场知名度,“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的指向非常明确,涉案广告语容易被理解为“王老吉”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另一方面,加多宝中国公司发布涉案广告语时并未对所谓“改名”的背景进行全面的说明,也未提供证据证明消费者对该背景已经了解,因此,作为诚实信用的经营者,在其宣传可能会对消费者产生误解、对原许可商标权利人利益产生重大影响时,其宣传更应客观、全面。综上,二审法院维持原判。认定加多宝中国公司的行为已经超出了以合理方式客观地向相关消费者进行告知的范围,构成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亲,您好:再审法院:首先,从涉案广告语的含义看,加多宝中国公司对涉案广告语“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的描述和宣传是真实和符合客观事实的。其次,由于加多宝中国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在商标许可使用期间生产的“王老吉”红罐凉茶已经具有很高知名度,相关公众普遍认知的是加多宝中国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生产的“王老吉”红罐凉茶,而不是广药集团授权大健康公司于2012年6月生产和销售的“王老吉”红罐凉茶。在加多宝中国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不再生产“王老吉”红罐凉茶后,加多宝中国公司使用涉案广告语实际上是向相关公众行使告知义务。因此,加多宝中国公司使用涉案广告语不存在易使相关公众误认误购的可能性。再次,本案中,涉案广告语虽然没有完整反映商标许可使用期间以及商标许可合同终止后,加多宝中国公司为何使用、终止使用并变更商标的相关事实,确有不妥。但是加多宝中国公司在商标许可合同终止后,为保有在商标许可期间其对“王老吉”红罐凉茶商誉提升所做出的贡献而享有的权益,将“王老吉”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的基本事实向消费者告知,其主观上并无明显不当。综上,本院认为,加多宝中国公司使用涉案广告语不构成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