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级工伤赔偿项目包括哪些

刘伟长
2022-12-04 · 合同纠纷,刑事辩护
知道大有可为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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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工伤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本人工资是工伤职工遭受工伤或者职业病前上年度的平均月缴费工资,而缴费工资是应得工资而不是实得工资。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想要享受这两项待遇工伤职工需要和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而具体的标准需要参照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3.十级工伤伤残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需要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从定残日起按20年计算,但是十级工伤伤残,工伤职工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如果工伤职工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十级伤残残疾赔偿金标准为: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20年再乘百分之十。
4.十级工伤伤残医疗待遇
这部分包括医疗费用、住院伙食费用、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用、停工留薪工资待遇、护理费等;医疗费用采取实报实销的原则,包含了住院期间、康复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治疗工伤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紧急情况可以就近就医,治疗工伤所需费用要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住院伙食补助费为地方规定标准(元)*住院天数,交通费根据地方标准规定执行,食宿费为地方规定标准(元)*人数*天,辅助器具费用参照地方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及费用限额标准,停工留薪期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一、工伤索赔的注意事项
1、要明确遭遇工伤单位的名称和住址。
在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情形下,用人单位是工伤保险待遇的承担者,在参加工伤保险的情形下,一般情况下,单位也应承担部分的工伤保险待遇。如果不知道用人单位的确切名称及地址,就无法确定追索的对象,但是实践中不少存在不知道自己单位确切名称的职工,尤其是工程层层分包后,包工头自己雇佣的农民工,很难知道自己的用人单位名称是谁,在这种情况下,一旦发生工伤,劳动者如果不明确单位的名称,便无法索赔。
2、要寻求证据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
劳动关系证明是是申请工伤认定的前提条件,没有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就无法进行工伤认定,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主要包括劳动合同、工作证、上岗证、工资条等。
3、要明确单位是否已经申请工伤认定。
不管是否参加工伤保险,工伤认定都是处理工伤的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工伤认定首先是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不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可以在发生工伤后一年内申请,需要注意的是,申请工伤认定有确定的期限,超过期限,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不会受理,追索工伤保险待遇也将得不到仲裁、法院的支持。所以,对于劳动者来说,不要轻信用人单位的虚假承诺,以免错过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
4、与单位协商解决前,根据伤残级别和计算标准明确工伤赔偿数额。
协商解决多发生在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情形下,由于申请工伤有可能影响单位将来的工伤保险缴费比例或者受到相关部门的处罚,用人单位如果没有为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的,发生工伤后往往不愿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而是选择协商赔偿数额。工伤职工或者亲属为了使工伤赔偿早日处理完毕,也会采取迎合态度,但是此时没有劳动能力鉴定的结论,伤残级别及后续医疗费用无法,甚至不清楚工伤赔偿的计算标准,劳动者的权益有可能因此受到伤害。所以,如果选择协商解决问题,应多咨询医疗专家、律师等,条件允许的,最好有律师出面谈判工伤赔偿事宜,签定赔偿协议。因经济条件原因不能聘请律师的可以寻求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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