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理赔需要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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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理赔保险金申请书+保险合同+出险人受益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如出险人受益人未满18周岁则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件,同时要提供出险人受益人与其监护人间的关系证明,另身份证件需为有效穗带虚证件);2.诊断书原件(盖有诊断专用章);3.住院医疗费用原始收据;4.结算明细表和处方;5.门、急诊医疗手册(阅原件后留复印件);6.门诊医疗费用原始收据;7.驾驶执照及行车执照(阅原件后留复印件);8.意外事故证明(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书,公安机关证明等,具体视案件性质而定);9.公安部门或保险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出险人死亡证明书;如出险人为宣告死亡,受益人需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10.出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11.具有合法资质或国家有关机关指定或认可的伤残鉴定机构出具的残疾鉴定证明;12.由保险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包括病理显微镜检查、血液检查及其他科学方法检验报告在内的疾病诊断证明书;13.出院小结;14.住院医疗费用收据复印件(阅原件后留复印件);15.住院病历;16.紧急救护车原始费用票据;17.抢救室、ICU病房、烧伤病房进住证明(入住时间,入住原因等,需盖医院的公章—住院诊断章)。说明:
1、出险人如驾驶机动车发生事故,则无论申请任何险种均需提供驾驶执照及行车猜燃执照(即上述第7项);
2、若上述理赔申请事项受益人本人不能办理需委托他人时,均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件;
3、如申请医疗险理赔时,存在出险人所发生医疗费用按政府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取得补偿、或从其他社会福利机构、任何医疗保险机构处取得补偿的情况,请一并提供上述赔付情况的通知书、批单及医疗费用分割单;
4、若为意外伤害事故,则需提供意外事故证明(即上述第8项);
5、为保证保险金受领的安全性行橘,请您(受益人)办理银行转账存折提交给我司或亲自前来本公司领取理赔保险金;
6、保险金受益人未满18周岁的,由其监护人在“保险金受益人签名”处代为签字,办理理赔相关事宜;
7、未尽事宜均以条款约定为准。
1、出险人如驾驶机动车发生事故,则无论申请任何险种均需提供驾驶执照及行车猜燃执照(即上述第7项);
2、若上述理赔申请事项受益人本人不能办理需委托他人时,均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件;
3、如申请医疗险理赔时,存在出险人所发生医疗费用按政府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取得补偿、或从其他社会福利机构、任何医疗保险机构处取得补偿的情况,请一并提供上述赔付情况的通知书、批单及医疗费用分割单;
4、若为意外伤害事故,则需提供意外事故证明(即上述第8项);
5、为保证保险金受领的安全性行橘,请您(受益人)办理银行转账存折提交给我司或亲自前来本公司领取理赔保险金;
6、保险金受益人未满18周岁的,由其监护人在“保险金受益人签名”处代为签字,办理理赔相关事宜;
7、未尽事宜均以条款约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