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终止合同怎么赔偿

唐玉娟
2022-12-05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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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分三个方面来说,第一个方面就是公司依法解除合同,按照规定按照约定来解除合同,是看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龄,按照工龄来进行一个经济补偿。那么有一年工龄就发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果是这个员工工龄12年以上,最多发12个月工资。如果员工的工龄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之内没有超过一年,那么就发一个月的经济补偿,也就是一个月的工资。如果员工的工龄在六个月以下,不满六个月的按半年工龄计算,半年工龄就是给他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是第一种情况。
第二种情况,就看公司违法解除合同怎么赔。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或者是劳动法的规定,违法终止劳动合同,这个时候就要按这个员工应当得到的经济补偿的两倍来支付赔偿金。
第三种情况就是员工违法了。按照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合同,这种情况下,因为员工违法或者是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的这种情况。单位解除合同,就没有经济补偿。够不成再赔偿的问题。
一、哪些情形单位不能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34条规定:除劳动法第25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到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实际是规定了用人单位在合同期满时不得终止劳动者劳动合同的特殊情况。另外,劳动合同期满,医疗期未满,但医疗已经终结的,用人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然而,连同上述的情形在内,当劳动者医疗期满或医疗期未满而医疗终结的,应先由劳动鉴定委员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鉴定为1-4级的,符合退休、退职条件的办理退休退职,终止劳动合同;5-10级的发给医疗补助费,终止劳动合同。
二、怎么终止劳动合同
在现实生活中,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既不与劳动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也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的现象却比较普遍。那么,终止劳动合同应该办理什么手续呢?
1、用人单位必须在合同期满前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劳动者。原劳动部《关于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的通知》规定:企业在劳动合同期满前应当提前一个月向职工提出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的意向,并及时办理有关手续。
2、用人单位必须给劳动者出具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原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当及时向职工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终止劳动合同是解除劳动关系的形式之一,用人单位必须及时向职工提供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3、终止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八条指出: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国家另有规定的,可以从其规定。
合同到期终止,用人单位办理了相关的手续,但未提前1个月向劳动者发出书面通知的,用人单位应加发劳动者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终止劳动合同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劳动者是用人单位的义务,也是劳动者应享有的权利。
劳动合同到期既不办理终止手续也不办理续签劳动合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将陷于十分被动的境地。因此,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一定要按法定程序办理有关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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