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于劳动关系矛盾调处机制的

1个回答
展开全部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4-01-13
不属于劳动关系矛盾调处机制的
亲亲, 劳动关系矛盾调处机制包括: 1. 健全劳动保障监察制度; 2. 健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制; 3. 完善劳动关系群体性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机制。 不属于劳动关系矛盾调处机制的劳动关系群体性事件应急 。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纠纷的处理方式: 1. 协商解决: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就争议事项进行商量,使双方消除矛盾,找出解决争议的方法; 2. 企业调解: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企业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自觉履行; 3. 劳动仲裁:劳动争议一般由所在行政区域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当发生争议的单位与职工不在同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时,由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 4. 法院判决:当事人任何不服裁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法院将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程序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扫描二维码下载
×

类别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说明

0/200

提交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