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产证自己可以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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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可以自己办,也可以委托开发商办理。
买卖双方应当在房地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等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登记。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印章等,缴纳手续费、契税、印章后,方可办理过户手续,也可以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办理。经房产管理部门审核后,购房人即可领取房产证。
自己办房产证该如何办理
房产证的办理,有以下的几个步骤:
第一、到房管局领取,并填写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表,这个申请表它是需要开发商签字盖章的。
第二、是要那个申请并且是取得测绘表。这个测绘表它是当时房产证的一个重要依据,是必须的。这个可以到开发商那里去申请,也可以到当地房管局去申请。
第三、领取相关的文件。在前面询问了相关部门之后,要带来购房合同,房屋结算单,还有房产证复印件,然后填写好这些表格之后,再让开发商审核盖章。
第四、缴纳公积金维修资金,还有合同的契税。
第五、提交申请资料,申请资料包括申请表,买卖合同,还有那个预售合同。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房产证可以晚点办吗
可以。房产证应该在买房后30日内进行办理。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17条规定:因房屋买卖、交换、赠与、继承、划拨、转让、分割、合并、裁决等原因致使其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登记。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买卖双方应当在房地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等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登记。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印章等,缴纳手续费、契税、印章后,方可办理过户手续,也可以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办理。经房产管理部门审核后,购房人即可领取房产证。
自己办房产证该如何办理
房产证的办理,有以下的几个步骤:
第一、到房管局领取,并填写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表,这个申请表它是需要开发商签字盖章的。
第二、是要那个申请并且是取得测绘表。这个测绘表它是当时房产证的一个重要依据,是必须的。这个可以到开发商那里去申请,也可以到当地房管局去申请。
第三、领取相关的文件。在前面询问了相关部门之后,要带来购房合同,房屋结算单,还有房产证复印件,然后填写好这些表格之后,再让开发商审核盖章。
第四、缴纳公积金维修资金,还有合同的契税。
第五、提交申请资料,申请资料包括申请表,买卖合同,还有那个预售合同。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房产证可以晚点办吗
可以。房产证应该在买房后30日内进行办理。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17条规定:因房屋买卖、交换、赠与、继承、划拨、转让、分割、合并、裁决等原因致使其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登记。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