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生实习半路辞职走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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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校生实习半路辞职走了怎么办
实习生辞职办理离职手续的大概情况如下:
对于实习生,要区分以下情况确定是否需要办理离职手续:
1、由学校组织到用人单位实习,只签订了实习协议,而并未约定劳动权利义务关系的,实习生可以随时决定不再实习,不需要办理任何离职手续。
2、如果用人单位和实习生签订的实习协议内容具有劳动合同的性质,如约定实习过程由用人单位主导,实习期满后合格的,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应认为具有劳动合同的性质。实习期即为试用期,离职时,需要办理相关手续并应当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
二、实习生工资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按劳动法的规定,如果是试用期的工资,最低应该是你工作的那个岗位的正式工资的80%,就是说如果
一样的岗位,他们正式员工的工资是3000块的话,试用期最低应该是2400元。但是如果是实习的就比较尴尬了,因为实习生不是正规劳动关系,不能全部依据劳动法管理。
劳动部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意见的通知中明确: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既然可以不用签订劳动合同,你还有什么工资呢。有没有工资这个,要看公司的规定了。
所以判断实习生是否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关键要看其与用人单位是否建立了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就应该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劳动法第十五条还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
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三、实习生工资税的计算
由于实习生并未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形成的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应按劳务报酬纳税。
按照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的规定,实习工资属于劳务报酬所得,按照《税法》第四条和第六条之规定: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试举例如下:
实习工资为1000元,不超过4000元,减除费用800元为应税所得额。依照20%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额=(1000-800)*20%=40元。
实习生辞职办理离职手续的大概情况如下:
对于实习生,要区分以下情况确定是否需要办理离职手续:
1、由学校组织到用人单位实习,只签订了实习协议,而并未约定劳动权利义务关系的,实习生可以随时决定不再实习,不需要办理任何离职手续。
2、如果用人单位和实习生签订的实习协议内容具有劳动合同的性质,如约定实习过程由用人单位主导,实习期满后合格的,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应认为具有劳动合同的性质。实习期即为试用期,离职时,需要办理相关手续并应当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
二、实习生工资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按劳动法的规定,如果是试用期的工资,最低应该是你工作的那个岗位的正式工资的80%,就是说如果
一样的岗位,他们正式员工的工资是3000块的话,试用期最低应该是2400元。但是如果是实习的就比较尴尬了,因为实习生不是正规劳动关系,不能全部依据劳动法管理。
劳动部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意见的通知中明确: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既然可以不用签订劳动合同,你还有什么工资呢。有没有工资这个,要看公司的规定了。
所以判断实习生是否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关键要看其与用人单位是否建立了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就应该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劳动法第十五条还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
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三、实习生工资税的计算
由于实习生并未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形成的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应按劳务报酬纳税。
按照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的规定,实习工资属于劳务报酬所得,按照《税法》第四条和第六条之规定: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试举例如下:
实习工资为1000元,不超过4000元,减除费用800元为应税所得额。依照20%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额=(1000-800)*20%=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