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量清单的工程名称与招标文件不符属于重大偏差吗
1个回答
关注
展开全部
您好,下列情况属于重大偏差:
1. 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
2. 投标文件没有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
3.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4. 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5. 投标文件载明的贷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6.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7.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4-01-12
工程量清单的工程名称与招标文件不符属于重大偏差吗
您好,下列情况属于重大偏差:
1. 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
2. 投标文件没有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
3.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4. 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5. 投标文件载明的贷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6.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7.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招标文件项目名称跟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对不上如何解决?
招标阶段应该是以招标文件为准另个建议你与招标单位沟通一下,以答疑的形式去提出修改
怎么修改?
与招标单位沟通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