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个人可以任多家公司法定代表人吗
展开全部
一个人可以任多家公司法定代表人。但法定代表人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法定代表人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责任与相应权利
法定代表人对其行为及企业的行为也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
具体包括:
第一、民事责任。一般情况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经营活动,属履行职务的行为;
因此而产生的相关民事责任,均由公司承担责任,法定代表人并不会因其职务行为而需对外承担民事责任,但法定代表人如果自己因故意或过失而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可要求其赔偿。
第二、行政责任。由于法定代表人往往是公司行为的直接负责人员,因此行政机关可以根据相关规定给与其行政处罚。
例如公司存在债务违约或者偷税漏税等问题,其法定代表人也可能会被行政机关采取限制离境等措施。
第三、刑事责任。《刑法》规定的单位犯罪中,除了对单位进行处罚外,还可以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司法实践通常将法定代表人认定为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并据此判定法定代表人对公司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二、自己是法人可以在别的公司打工吗
自己是法人可以在别的公司打工。但前提是这两个公司不存在竞争关系,也就是说任职的另一个公司与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公司不能存在业务冲突,不能是经营同类或者类型业务的公司,这是因为法定代表人要遵守竞业限制规定;并且还需得到股东会许可,只有满足这两个条件,法定代表人才可以到其他公司上班。
三、公司法定代表人承担责任吗
公司法定代表人不承担责任,其职务行为的后果由公司承担,但给公司或者第三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一条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责任与相应权利
法定代表人对其行为及企业的行为也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
具体包括:
第一、民事责任。一般情况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经营活动,属履行职务的行为;
因此而产生的相关民事责任,均由公司承担责任,法定代表人并不会因其职务行为而需对外承担民事责任,但法定代表人如果自己因故意或过失而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可要求其赔偿。
第二、行政责任。由于法定代表人往往是公司行为的直接负责人员,因此行政机关可以根据相关规定给与其行政处罚。
例如公司存在债务违约或者偷税漏税等问题,其法定代表人也可能会被行政机关采取限制离境等措施。
第三、刑事责任。《刑法》规定的单位犯罪中,除了对单位进行处罚外,还可以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司法实践通常将法定代表人认定为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并据此判定法定代表人对公司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二、自己是法人可以在别的公司打工吗
自己是法人可以在别的公司打工。但前提是这两个公司不存在竞争关系,也就是说任职的另一个公司与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公司不能存在业务冲突,不能是经营同类或者类型业务的公司,这是因为法定代表人要遵守竞业限制规定;并且还需得到股东会许可,只有满足这两个条件,法定代表人才可以到其他公司上班。
三、公司法定代表人承担责任吗
公司法定代表人不承担责任,其职务行为的后果由公司承担,但给公司或者第三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一条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