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需要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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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审批条件
1、有设置医疗机构的批准书;
2、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
3、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设备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
5、有相应的规章制度;
6、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申报材料:
1、《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或《设置医疗机构备案回执》;
2、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使用证明;
3、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
4、验资证明、资产评估报告;
5、设置医疗机构可行性研究报告;
6、医疗机构选址报告;
7、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表格);
8、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表格);
9、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名录及各种负责人名录(表格);
10、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和科室负责人的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复印件;
11、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的体验表;
12、医疗机构常用药品目录;
13、医疗机构常用医疗器械目录;
14、医疗机构规章制度(成册可用)。
办理流程:单位经办人携带上述资料前往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即可。经审核合格的,发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审核不合格的,将审核结果和不予批准的理由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床位在一百张以上的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以及专科医院、疗养院、康复医院、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临床检验中心和专科疾病防治机构的校验期为三年;其他医疗机构的校验期为一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 医疗机构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医疗风险告知和术前谈话制度,规范具体流程,以患者易懂的方式和语言充分告知患者,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 医务人员应当尊重患者依法享有的隐私权、知情权、选择权等权利,根据患者病情、预后不同以及患者实际需求,突出重点,采取适当方式进行沟通。
医患沟通中有关诊疗情况的重要内容应当及时、完整、准确记入病历,并由患者签字确认。
《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患沟通机制,完善医患沟通内容,加强对医务人员医患沟通技巧的培训,提高医患沟通能力。
医务人员对患者在诊疗过程中提出的咨询、意见和建议,应当耐心解释、说明,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对患者就诊疗行为提出的疑问,应当及时予以核实、自查,并与患者沟通,如实说明情况。
1、有设置医疗机构的批准书;
2、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
3、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设备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
5、有相应的规章制度;
6、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申报材料:
1、《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或《设置医疗机构备案回执》;
2、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使用证明;
3、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
4、验资证明、资产评估报告;
5、设置医疗机构可行性研究报告;
6、医疗机构选址报告;
7、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表格);
8、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表格);
9、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名录及各种负责人名录(表格);
10、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和科室负责人的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复印件;
11、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的体验表;
12、医疗机构常用药品目录;
13、医疗机构常用医疗器械目录;
14、医疗机构规章制度(成册可用)。
办理流程:单位经办人携带上述资料前往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即可。经审核合格的,发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审核不合格的,将审核结果和不予批准的理由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床位在一百张以上的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以及专科医院、疗养院、康复医院、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临床检验中心和专科疾病防治机构的校验期为三年;其他医疗机构的校验期为一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 医疗机构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医疗风险告知和术前谈话制度,规范具体流程,以患者易懂的方式和语言充分告知患者,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 医务人员应当尊重患者依法享有的隐私权、知情权、选择权等权利,根据患者病情、预后不同以及患者实际需求,突出重点,采取适当方式进行沟通。
医患沟通中有关诊疗情况的重要内容应当及时、完整、准确记入病历,并由患者签字确认。
《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患沟通机制,完善医患沟通内容,加强对医务人员医患沟通技巧的培训,提高医患沟通能力。
医务人员对患者在诊疗过程中提出的咨询、意见和建议,应当耐心解释、说明,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对患者就诊疗行为提出的疑问,应当及时予以核实、自查,并与患者沟通,如实说明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