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桂那让交33500元,拉60个人都交这些钱,就出局可得1200万,这个是不是传销?我也拿不定主意
1个回答
关注
展开全部
典型的传销,拉人头分钱。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2-12-20
临桂那让交33500元,拉60个人都交这些钱,就出局可得1200万,这个是不是传销?我也拿不定主意
典型的传销,拉人头分钱。
我被女朋友骗去,在桂林临桂山水凤凰城那里,那条街租房子的大都是东北搞传销的,投资335000两年1200万,还有个美美火锅店传销聚集老巢,什么两馆一院区政府等建筑好像都是为他们而建,当地政府应该严厉打击,不应该为了蝇头小利而无动于衷。
临桂交33500是传销。在临桂交33500加入“阳光工程”或是进行“西部大开发”的都属于传销组织幌子。在2012年至2016年期间,王某与同伙在桂林市临桂县城以交纳33500元申购加入“阳光工程”资本运作项目等方式,在北京、天津、山东、河北、陕西等地的发展下线200余人,涉案金额高达600万元。9月2日,王某在案发后潜逃。孰料,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王某潜逃才一周就被佛铁警方抓获。警方提示,像“阳光工程”此类以拉人头、交纳会员、发展下线谋取非法利益的活动组织已被确认为是新式传销组织,民众应擦亮双眼谨防被骗。
传销行为有以下三点特征:第一交纳或变相交纳高额入门费,即交入门费或高价购买商品后才可以获得计提报酬和发展下线的“资格”;二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即拉人加入,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三上线从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中计提报酬,或以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计提报酬或者返利。传销的本质是通过虚构事实及高额收益,骗取他人购买不存在任何价值的商品,或投资虚构出来的项目,而其每一级人员所获得的的所谓返利,均是来源于下线缴纳的入门费或商品购买费。
尽可能远离传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