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没有准生证怎么上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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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没有准生证也是可以上户口的,流程为:先准备好孩子父母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当时出院的清单到出生的医院办理一张出生证明;接着拿出生证明和父母的结婚证到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开一张入户证明。最后我们只需要把孩子的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父母的身份证、结婚证和户口本的原件跟复印件到当地派出所申请入户。
一、相关内容拓展
1、如果孩子的父母在孩子出生前已经领取了结婚证,那么这个孩子属于婚生子女。婚生子女上户的第一步:补办准生证。
2、如果是婚生子女,且符合国家的生育政策且孩子在一个月以内,拿两个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和结婚证去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或者村委会补办。如果是婚生子女,且符合国家的生育政策且孩子出生超过了一个月,需要双方居委会证明,再拿两个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和结婚证去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3、婚生子女,如果是超生和不符合生育条件的孩子上户,需要先到计生办接受处罚,一般是交纳罚款即社会抚养费(带着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交清罚款以后,计生办会出具孩子身份的证明。
4、在没有领取结婚证的情况下生育的孩子被称为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上户需要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如果没有亲子鉴定书、接生者的书面证明也可以。
5、第二步非婚生子女的父亲或者母亲,到户籍所在地、或者生育行为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缴纳社会抚养费(有些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也可以接受委托作出征收决定),并保存好缴费的收据。缴费标准各地不同,可以一次性缴纳,也可以申请分期缴纳。
二、其他注意事项
准生证办理流程:
步骤一: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到女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到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领取《生育服务证》。
步骤二:填写夫妻双方基本情况后,由双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盖章。
步骤三: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对《生育服务证》统一登记、编号、加盖公章后,交由当事人保存。
特殊情况:对于想要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当按照办理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程序申报,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区(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后,发给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同时收回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
补办方法:
拿两个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和结婚证去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或者村委会补办,或者上户口的时候,拿户口本和宝宝的医学出生证明(宝宝出生的医院会出具相关手续并告诉你如何办理)去派出所办理(小孩出生一个月以内,一个月后要双方居委会证明等)。
一、相关内容拓展
1、如果孩子的父母在孩子出生前已经领取了结婚证,那么这个孩子属于婚生子女。婚生子女上户的第一步:补办准生证。
2、如果是婚生子女,且符合国家的生育政策且孩子在一个月以内,拿两个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和结婚证去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或者村委会补办。如果是婚生子女,且符合国家的生育政策且孩子出生超过了一个月,需要双方居委会证明,再拿两个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和结婚证去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3、婚生子女,如果是超生和不符合生育条件的孩子上户,需要先到计生办接受处罚,一般是交纳罚款即社会抚养费(带着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交清罚款以后,计生办会出具孩子身份的证明。
4、在没有领取结婚证的情况下生育的孩子被称为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上户需要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如果没有亲子鉴定书、接生者的书面证明也可以。
5、第二步非婚生子女的父亲或者母亲,到户籍所在地、或者生育行为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缴纳社会抚养费(有些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也可以接受委托作出征收决定),并保存好缴费的收据。缴费标准各地不同,可以一次性缴纳,也可以申请分期缴纳。
二、其他注意事项
准生证办理流程:
步骤一: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到女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到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领取《生育服务证》。
步骤二:填写夫妻双方基本情况后,由双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盖章。
步骤三: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对《生育服务证》统一登记、编号、加盖公章后,交由当事人保存。
特殊情况:对于想要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当按照办理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程序申报,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区(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后,发给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同时收回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
补办方法:
拿两个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和结婚证去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或者村委会补办,或者上户口的时候,拿户口本和宝宝的医学出生证明(宝宝出生的医院会出具相关手续并告诉你如何办理)去派出所办理(小孩出生一个月以内,一个月后要双方居委会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