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人员死亡对方全责可以要求哪些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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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人员死亡对方全责可以要求以下赔偿:
1.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2.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十年。对不满十六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
3.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抚养到十六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扶养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扶养人扶养五年。
4.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5.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一、交通事故死亡什么时候能火化尸体?
交通事故死亡在尸检报告出来后没有异议尸体就可以火化了。交警也会通知火化的。交通事故死亡,应进行尸检,以确定死因。也就是要确定死亡是否和交通事故有因果关系。然后由交警部门进行责任认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二、交通事故责任应该如何划分
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标准:
1.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应负全部责任;
2.两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事故的,违章行为在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
1.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2.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十年。对不满十六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
3.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抚养到十六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扶养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扶养人扶养五年。
4.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5.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一、交通事故死亡什么时候能火化尸体?
交通事故死亡在尸检报告出来后没有异议尸体就可以火化了。交警也会通知火化的。交通事故死亡,应进行尸检,以确定死因。也就是要确定死亡是否和交通事故有因果关系。然后由交警部门进行责任认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二、交通事故责任应该如何划分
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标准:
1.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应负全部责任;
2.两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事故的,违章行为在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