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拆迁规划 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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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嘉定共安排重大工程项目9个,其中新开工项目3个,在建项目3个,建成项目3个。
1.3个新开工项目分别是:汇旺路、嘉定新城架空线入地、区污水厂污泥资源化利用项目;
2.3个在建项目分别是:安亭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涉铁春浓路、永胜水厂三期扩建及深度处理;
3.3个建成项目分别是:裕民南路地道、区区对接临洮路、娄陆公路。
法律依据: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第四条 编制城市规划,应当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基本目标,坚持五个统筹,坚持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护人文资源,尊重历史文化,坚持因地制宜确定城市发展目标与战略,促进城市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嘉定共安排重大工程项目9个,其中新开工项目3个,在建项目3个,建成项目3个。
1.3个新开工项目分别是:汇旺路、嘉定新城架空线入地、区污水厂污泥资源化利用项目;
2.3个在建项目分别是:安亭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涉铁春浓路、永胜水厂三期扩建及深度处理;
3.3个建成项目分别是:裕民南路地道、区区对接临洮路、娄陆公路。
法律依据: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第四条 编制城市规划,应当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基本目标,坚持五个统筹,坚持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护人文资源,尊重历史文化,坚持因地制宜确定城市发展目标与战略,促进城市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