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女与已婚男生子判谁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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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出轨并有私生子的行为,并不是构成重婚罪的构成要件。是否触犯重婚罪,具体要看出轨方与第三者登记结婚,或者在日常生活中是否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如是,构成重婚罪;否则,就不构成重婚罪。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3、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所以,这个提问,从根本上就问错了,属于对相关基本法律常识的不了解——不是什么“未婚女”或者什么“已婚男”的问题,男女双方谁已婚谁未婚,无关紧要,问题在于三点:一是有没有婚外登记注册结婚,二是有没有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三是未婚一方是不是明知道已婚方已婚,依然与之重婚。
因此,所谓的“判谁重婚”,从题干上根本没有体现出来,只能说是“谁重婚了就判谁”。男女双方如果重复登记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生不生孩子,至少男方涉嫌重婚,女方如果明知道男方已婚仍然如此,亦涉嫌重婚。可是如果两个人没有“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生十个孩子也只是出轨,不能被判重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