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健康码到访登记怎么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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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想要申请河南健康码时,打开手机桌面点击“支付宝”。
2.打开支付宝首页点击“搜索框”,然后搜索“豫事办”。
3.打开搜索结果页面点击“豫事办”小程序,然后点击“健康码”。
4.打开河南健康码界面点选“关州”,然后点击“立即使用”。
5.打开郑州健康码申请界面填写个人资料,然后点击“提交”即可获得河南健康码。
一、健康码是以真实数据为基础,由市民通过自行网上申报,经后台审核后,即可生成属于个人的二维码。
该二维码作为个人在当地出入通行的一个电子凭证,实现一次申报,全市通用。健康码的推出,旨在让复工复产更加精准、科学、有序。
二、出台标准
2020年3月5日,《防疫通行码参考架构和技术指南》送审稿通过专家评审会审核,并正式报批。该标准的出台,为防疫通行码的开发企业提供了技术规范,并对防疫通行码使用单位的人员管理、授权管理、采集点管理等所需具备的功能等,进行了规范和要求。
2020年4月29日,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印发公告,发布《个人健康信息码》系列国家标准。该系列标准采用了国家标准快速程序,从立项到发布仅用了14天时间。该系列国家标准实施后,可实现个人健康信息码的码制统一、展现方式统一、数据内容统一,统筹兼顾个人信息保护和信息共享利用,适用于指导健康码相关信息系统的设计、开发和系统集成。
三、涵盖范围
标准涵盖了亲属绑定等更贴近实际生活应用的功能,为老人和儿童解决了防疫信息上报及出行等问题。
健康码的应用涵盖了社区管理、企业复工、交通出行、学校开学、买药登记、超市商场等使用场景,可以协助社区、企业、学校等做好防疫管理及疫情控制等重点工作。在疫情防控和复产复工中,健康码可以实现高效率的人员流动管理,在办公楼、商场、地铁、火车站等人流密集的地点提高过检效率,避免过多的人员接触和聚集。
本回答所涉及到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十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因违法实施行政管理或者预防、控制措施,侵犯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国家建立传染病监测制度。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国家传染病监测规划和方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国家传染病监测规划和方案,制定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监测计划和工作方案。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传染病的发生、流行以及影响其发生、流行的因素,进行监测;对国外发生、国内尚未发生的传染病或者国内新发生的传染病,进行监测。
2.打开支付宝首页点击“搜索框”,然后搜索“豫事办”。
3.打开搜索结果页面点击“豫事办”小程序,然后点击“健康码”。
4.打开河南健康码界面点选“关州”,然后点击“立即使用”。
5.打开郑州健康码申请界面填写个人资料,然后点击“提交”即可获得河南健康码。
一、健康码是以真实数据为基础,由市民通过自行网上申报,经后台审核后,即可生成属于个人的二维码。
该二维码作为个人在当地出入通行的一个电子凭证,实现一次申报,全市通用。健康码的推出,旨在让复工复产更加精准、科学、有序。
二、出台标准
2020年3月5日,《防疫通行码参考架构和技术指南》送审稿通过专家评审会审核,并正式报批。该标准的出台,为防疫通行码的开发企业提供了技术规范,并对防疫通行码使用单位的人员管理、授权管理、采集点管理等所需具备的功能等,进行了规范和要求。
2020年4月29日,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印发公告,发布《个人健康信息码》系列国家标准。该系列标准采用了国家标准快速程序,从立项到发布仅用了14天时间。该系列国家标准实施后,可实现个人健康信息码的码制统一、展现方式统一、数据内容统一,统筹兼顾个人信息保护和信息共享利用,适用于指导健康码相关信息系统的设计、开发和系统集成。
三、涵盖范围
标准涵盖了亲属绑定等更贴近实际生活应用的功能,为老人和儿童解决了防疫信息上报及出行等问题。
健康码的应用涵盖了社区管理、企业复工、交通出行、学校开学、买药登记、超市商场等使用场景,可以协助社区、企业、学校等做好防疫管理及疫情控制等重点工作。在疫情防控和复产复工中,健康码可以实现高效率的人员流动管理,在办公楼、商场、地铁、火车站等人流密集的地点提高过检效率,避免过多的人员接触和聚集。
本回答所涉及到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十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因违法实施行政管理或者预防、控制措施,侵犯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国家建立传染病监测制度。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国家传染病监测规划和方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国家传染病监测规划和方案,制定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监测计划和工作方案。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传染病的发生、流行以及影响其发生、流行的因素,进行监测;对国外发生、国内尚未发生的传染病或者国内新发生的传染病,进行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