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担保合同的含义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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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担保合同是指为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与债务人以及反担保保证人签订的担保合同,是为保障债务人之外的担保人将来承担担保责任后对债务人的追偿权的实现而设定的担保。
反担保合同是怎么一回事
反担保合同是指保证人与债务人基于平等自愿原则,依法订立的,由债务人向保证人担保的一种担保合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担保合同设立后,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反担保合同是怎么一回事
简单的说就是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要求债务人为其提供担保。这里债务人为担保人提供的担保就叫反担保,双方签订的合同就叫反担保合同。需要注意的是,反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也是无效的。反担保只有保证、抵押、质押三种担保方式,而将留置和定金排斥在外。因为在留置和定金的担保中不会出现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能,所以,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的第三人,既可以是保证人,也可以是抵押人,还可以是出质人。
担保合同没有写时间是怎么回事
担保合同没有写时间的,保证期限一般是到主债务到期后六个月。
个人借款合同无效是怎么回事
个人借款合同无效的原因:1、非书面形式签订借款合同;2、合同当事人不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3、意思表示不真实;4、合同违反了法律法规、违背了公序良俗。
协议拆迁是怎么回事
协议拆迁,主要是指由开发商出面,主动和房屋所有权人商量房屋拆迁事宜,而没有通过合法的征收程序,所进行的特定类型的拆迁行为。征收,一定是国家行为,由政府主导并负责,城市和农村皆是如此。协议拆迁不合法。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规定,征收土地需要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这时,房屋作为地上附着物,在拆迁时应当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进行补偿,原则是不降低原有生活水平。
因此,征收房屋或者土地是为了社会建设所实施的行为,无论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还是集体土地征收,都需要依法依规依程序进行。由于协议拆迁不属于上述任何一种名义的征收,所以是没有合法存在的空间的。
反担保合同是怎么一回事
反担保合同是指保证人与债务人基于平等自愿原则,依法订立的,由债务人向保证人担保的一种担保合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担保合同设立后,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反担保合同是怎么一回事
简单的说就是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要求债务人为其提供担保。这里债务人为担保人提供的担保就叫反担保,双方签订的合同就叫反担保合同。需要注意的是,反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也是无效的。反担保只有保证、抵押、质押三种担保方式,而将留置和定金排斥在外。因为在留置和定金的担保中不会出现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能,所以,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的第三人,既可以是保证人,也可以是抵押人,还可以是出质人。
担保合同没有写时间是怎么回事
担保合同没有写时间的,保证期限一般是到主债务到期后六个月。
个人借款合同无效是怎么回事
个人借款合同无效的原因:1、非书面形式签订借款合同;2、合同当事人不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3、意思表示不真实;4、合同违反了法律法规、违背了公序良俗。
协议拆迁是怎么回事
协议拆迁,主要是指由开发商出面,主动和房屋所有权人商量房屋拆迁事宜,而没有通过合法的征收程序,所进行的特定类型的拆迁行为。征收,一定是国家行为,由政府主导并负责,城市和农村皆是如此。协议拆迁不合法。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规定,征收土地需要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这时,房屋作为地上附着物,在拆迁时应当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进行补偿,原则是不降低原有生活水平。
因此,征收房屋或者土地是为了社会建设所实施的行为,无论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还是集体土地征收,都需要依法依规依程序进行。由于协议拆迁不属于上述任何一种名义的征收,所以是没有合法存在的空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