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两年前认识了一个女的,我没结婚,她结婚了,然后我跟她偶尔同居在一起,然后有了一个孩子,而且她生下来了,现在就是,我们两个想在一起,要回孩子,该怎么办,我会不会涉及重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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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因为没有长期生活,很难证明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06-26
你好,我两年前认识了一个女的,我没结婚,她结婚了,然后我跟她偶尔同居在一起,然后有了一个孩子,而且她生下来了,现在就是,我们两个想在一起,要回孩子,该怎么办,我会不会涉及重婚罪
您知道她结婚了是吗
知道
《刑法》分则条文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对于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也是触犯刑法的
你们以夫妻名义同居了吗
偶尔同居,不是长期在一起,
那这就是道德层面的问题哈
以夫妻名义同居,是怎么意思?
就是长期生活在一起,在事实层面上,你们是夫妻
不是你们的称呼问题哈
那我们这就不属于重婚罪吗?
是的,因为没有长期生活,很难证明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长期生活是多长时间,定义为长期生活
他们分居两年以上
可以作为一种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