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原民办代课教师有何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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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
原民办教师,原代课教师。
符合补助条件的原中小学名教师和代课教师,从事教学工作5~10年的,每人每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60元。
从事教学工作8~12年的每人每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90元。
从事教育教学工作12年以上的,每人每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120元。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05-22
广东省原民办代课教师有何新政策?
广东省原民办教师,原代课教师。符合补助条件的原中小学名教师和代课教师,从事教学工作5~10年的,每人每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60元。从事教学工作8~12年的每人每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90元。从事教育教学工作12年以上的,每人每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120元。
广东省原民办代课教师工作年限超过30年的,每人每月补助900元。工作年限20~29年的每人每月补助800元。工作年限10~19年的,每人每月补助700元。工作年限1~9年的各市给予适当补助,以后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动态调整补助标准。
这是目前原民办代课教师的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