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结婚户口不在一个地方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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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户口不在一个地方,办理结婚后公民是可以根据个人情况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的,国家文件没有规定居民办理结婚需要办理户口迁移的,公民可以选择不迁移户口,若需要办理户口迁移,参考流程如下:结婚户口迁移手续—夫妻户口不同地方。
一、离婚后不迁户口仅分户可以吗
离婚后不迁户口仅分户可以。申请办理分户需要的手续如下:
1、只要女方持法院离婚判决书,调解书或者是婚姻登记处出示的离婚证,携带上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办理分户相关手续;
2、在申请落户时必须要携带上离婚证明,或者是法院给的判决书等;
3、相应的法律也规定了不同地方户口迁移相关手续,因此在迁移户口时你必须要提前到当地的派出所了解。
二、户口因为结婚迁出了,怎么能迁回来
需要理由才能迁回来。公民因各种原因需要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应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以上所指的证明是指:〈1〉婚迁,持合法的结婚(离婚)证;〈2〉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3〉出国(境)注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4〉回国(入境)落户,持定居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录用证明、护照(回乡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件收存(收缴)证明,回国后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5〉公民入伍注销户口,持入伍通知书;〈6〉退伍、复员、转业落户,持县市兵役机关、县市以上复员安置办公室发给的登记户口的证明,异地安置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7〉劳改、劳教人员注销户口,持逮捕机关、劳动教养机关出具的证明;〈8〉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落户,持释放证、解除劳教通知书,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9〉大中专学生入学户口迁移,持入学通知书;〈10〉大中专学生分配落户,持派遣证;〈11〉录用公务员、招收职工迁移户口,持录用(招收)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12〉公务员、职工调动、辞退等户口迁移,持调动、辞退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13〉收养小孩落户,持收养公证书或《收养证》;〈14〉解除收养关系迁移户口,持解除收养关系公证书或《解除收养证》;〈15〉离退休人员户口迁移,持离(退)休证;〈16〉与职称、职务、学历、荣誉、工龄、年龄等有关的户口迁移,持相应的证(聘)书及工龄、年龄证明。〈17〉需要凭户口准迁证方可迁移的对象,还须持迁入地县、市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准迁证;〈18〉需要经过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后方可办理的户口迁移,还应提供上级公安机关的批准文件。此外,十六周岁以上者,在本市(市辖区)、本县范围内迁移的,应向迁入地户口登记机关提交一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跨市(市辖区)、县范围迁移的,须提交二张大头照
三、结婚以后户口能迁吗?
可以迁移的。结婚后迁户口(夫妻户口同省不同市)1、持结婚证和女方户口簿,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并且开具“户籍证明”;2、持双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报县公安局审批,(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3、审批后,可以网上迁移,也可以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派出所把户口迁回来。4、女方落户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结婚后迁户口(夫妻户口不同省)1、持结婚证和女方户口簿,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并且开具“户籍证明”;2、持男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报县公安局审批,(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3、审批后,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户籍派出所开“户口迁移证”;4、持男方户口簿,女方户口迁移证,到男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5、女方落户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申请人应按规定交纳《准迁证》及《迁移证》工本费,每证4元。结婚后迁户口:市内户口迁入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3、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4、迁入人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每人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已满16周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每人交照片一张;5、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计划生育证;6、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7、迁入非直系亲属户内的,应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一、离婚后不迁户口仅分户可以吗
离婚后不迁户口仅分户可以。申请办理分户需要的手续如下:
1、只要女方持法院离婚判决书,调解书或者是婚姻登记处出示的离婚证,携带上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办理分户相关手续;
2、在申请落户时必须要携带上离婚证明,或者是法院给的判决书等;
3、相应的法律也规定了不同地方户口迁移相关手续,因此在迁移户口时你必须要提前到当地的派出所了解。
二、户口因为结婚迁出了,怎么能迁回来
需要理由才能迁回来。公民因各种原因需要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应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以上所指的证明是指:〈1〉婚迁,持合法的结婚(离婚)证;〈2〉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3〉出国(境)注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4〉回国(入境)落户,持定居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录用证明、护照(回乡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件收存(收缴)证明,回国后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5〉公民入伍注销户口,持入伍通知书;〈6〉退伍、复员、转业落户,持县市兵役机关、县市以上复员安置办公室发给的登记户口的证明,异地安置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7〉劳改、劳教人员注销户口,持逮捕机关、劳动教养机关出具的证明;〈8〉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落户,持释放证、解除劳教通知书,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9〉大中专学生入学户口迁移,持入学通知书;〈10〉大中专学生分配落户,持派遣证;〈11〉录用公务员、招收职工迁移户口,持录用(招收)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12〉公务员、职工调动、辞退等户口迁移,持调动、辞退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13〉收养小孩落户,持收养公证书或《收养证》;〈14〉解除收养关系迁移户口,持解除收养关系公证书或《解除收养证》;〈15〉离退休人员户口迁移,持离(退)休证;〈16〉与职称、职务、学历、荣誉、工龄、年龄等有关的户口迁移,持相应的证(聘)书及工龄、年龄证明。〈17〉需要凭户口准迁证方可迁移的对象,还须持迁入地县、市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准迁证;〈18〉需要经过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后方可办理的户口迁移,还应提供上级公安机关的批准文件。此外,十六周岁以上者,在本市(市辖区)、本县范围内迁移的,应向迁入地户口登记机关提交一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跨市(市辖区)、县范围迁移的,须提交二张大头照
三、结婚以后户口能迁吗?
可以迁移的。结婚后迁户口(夫妻户口同省不同市)1、持结婚证和女方户口簿,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并且开具“户籍证明”;2、持双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报县公安局审批,(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3、审批后,可以网上迁移,也可以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派出所把户口迁回来。4、女方落户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结婚后迁户口(夫妻户口不同省)1、持结婚证和女方户口簿,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并且开具“户籍证明”;2、持男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报县公安局审批,(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3、审批后,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户籍派出所开“户口迁移证”;4、持男方户口簿,女方户口迁移证,到男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5、女方落户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申请人应按规定交纳《准迁证》及《迁移证》工本费,每证4元。结婚后迁户口:市内户口迁入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3、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4、迁入人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每人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已满16周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每人交照片一张;5、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计划生育证;6、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7、迁入非直系亲属户内的,应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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