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买房按揭是什么时候开始办理
提示借贷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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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在开发商那里买房子,都是签了正式合同跟贷款合同之后就开始按揭的。
按揭贷款购房流程:
1、首先,先到银行了解相关情况。并查询个人征信,看是否符合贷款条件。然后接受银行审查,并确定贷款额度;
2、符合贷款条件的就可以去跟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提供相关的贷款资料(夫妻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收入证明、首付款首付款收据、无房证明等等);
3、接下来跟银行签订借款合同,且由银行代办保险。办理产权抵押登记和公证;
4、最后剩下的就是银行发放贷款,借贷人每月还款和还清本息后的注销登记。
一、买房按揭需要注意事项
1、申请贷款前不要动用公积金。如果借款人在贷款前提取公积金储存余额用于支付房款,那么您公积金账户上的公积金余额即为零,这样您的房地产其他项权利证明前往地产交易核心撤销抵押。
2、在借款初一年内不要提前还款。按照公积金贷款的有关规定,部分提前还款应在还贷满一年后提出,并且您归还的金额应超过6个月的还款额。
3、还贷有困难不要忘记寻找身边的银行。当您在借款期限内偿债能力下降,还贷有困难时,不要自己硬撑。工行的客户可向工行提出延长借款期限的申请,经银行调查属实,且未有拖欠应还贷款本金、利息,工行就会受理您的延长借款期限申请。
4、贷款后出租住房不要忘记告知义务。当您在贷款期间出租已经抵押的房屋,您必须将已抵押的事实书面告知承租人。
5、贷款还清后不要忘记撤销抵押。当您还清了全部贷款本金和利息后,可持银行的贷款结清证明和抵押物的房产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核心撤销抵押。
6、不要遗失借款合同和借据。申请房屋按揭贷款,银行与您签订的借款合同和借据都是重要的法律文件。由于贷款期限*长可达30年,作为借款人,您应当妥善保管您的合同和借据。
二、银行贷款的相关规定
《商业银行法》
第三十六条
商业银行贷款,借款人应当提供担保。商业银行应当对保证人的偿还能力,抵押物、质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抵押权、质权的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经商业银行审查、评估,确认借款人资信良好,确能偿还贷款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第三十七条
商业银行贷款,应当与借款人订立书面合同。合同应当约定贷款种类、借款用途、金额、利率、还款期限、还款方式、违约责任和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按揭贷款购房流程:
1、首先,先到银行了解相关情况。并查询个人征信,看是否符合贷款条件。然后接受银行审查,并确定贷款额度;
2、符合贷款条件的就可以去跟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提供相关的贷款资料(夫妻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收入证明、首付款首付款收据、无房证明等等);
3、接下来跟银行签订借款合同,且由银行代办保险。办理产权抵押登记和公证;
4、最后剩下的就是银行发放贷款,借贷人每月还款和还清本息后的注销登记。
一、买房按揭需要注意事项
1、申请贷款前不要动用公积金。如果借款人在贷款前提取公积金储存余额用于支付房款,那么您公积金账户上的公积金余额即为零,这样您的房地产其他项权利证明前往地产交易核心撤销抵押。
2、在借款初一年内不要提前还款。按照公积金贷款的有关规定,部分提前还款应在还贷满一年后提出,并且您归还的金额应超过6个月的还款额。
3、还贷有困难不要忘记寻找身边的银行。当您在借款期限内偿债能力下降,还贷有困难时,不要自己硬撑。工行的客户可向工行提出延长借款期限的申请,经银行调查属实,且未有拖欠应还贷款本金、利息,工行就会受理您的延长借款期限申请。
4、贷款后出租住房不要忘记告知义务。当您在贷款期间出租已经抵押的房屋,您必须将已抵押的事实书面告知承租人。
5、贷款还清后不要忘记撤销抵押。当您还清了全部贷款本金和利息后,可持银行的贷款结清证明和抵押物的房产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核心撤销抵押。
6、不要遗失借款合同和借据。申请房屋按揭贷款,银行与您签订的借款合同和借据都是重要的法律文件。由于贷款期限*长可达30年,作为借款人,您应当妥善保管您的合同和借据。
二、银行贷款的相关规定
《商业银行法》
第三十六条
商业银行贷款,借款人应当提供担保。商业银行应当对保证人的偿还能力,抵押物、质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抵押权、质权的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经商业银行审查、评估,确认借款人资信良好,确能偿还贷款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第三十七条
商业银行贷款,应当与借款人订立书面合同。合同应当约定贷款种类、借款用途、金额、利率、还款期限、还款方式、违约责任和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