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交所得税和所得税费用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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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概念不同
应交所得税是指企业按照国家税法规定,应从生产经营等活动的所得中交纳的税金。所得税费用是指企业经营利润应交纳的所得税。所得税费用核算企业负担的所得税,是损益类科目;这一般不等于当期应交所得税,而是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之和,即为从当期利润总额中扣除的所得税费用。
2、账户性质不同
应交所得税是负债类账户,而所得税费用是损益类账户。负债类账户按照反映流动性强弱的不同可以再分为流动负债类账户和非流动负债类账户。是用来反映企业负债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的账户。所得税费用是损益类科目,借方表示发生的所得税费用,贷方表示结转到本年利润的所得税费用。期末无余额。
3、实际本质不同
所得税费用是按照会计准则计算的当期应承担的所得税。应交所得税是按照所得税税法规定,计算的当期应缴纳的所得税金额。
4、会计科目设置不同
应交所得税,是个二级科目,一级科目应该是应交税费,是负债类科目。贷方记录应交纳的所得税,借方表示已交纳或多交的所得税。所得税费用是个费用类科目,借方表示发生的所得税费用,贷方表示转入利润的所得税费用。
一、应交所得税如何进行核算
应交所得税的核算:
企业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所得税明细科目,核算企业交纳的企业所得税。
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应交所得税的计算公式为:
应交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允许抵免的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准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是正确计算应交所得税的前提。根据现行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办法,企业应在会计利润总额的基础上,加减纳税调整额后计算出纳税调整后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会计与税法的差异(包括收入类、扣除类、资产类等一次性和暂时性差异)通过纳税调整明细表集中体现。
二、偷税漏税后果是什么
偷税漏税的,由税务主管机关进行行政处罚,如果构成犯罪的,将被追究刑事责。
1、偷税未构成犯罪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未缴或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所偷税额50%以上5倍以下罚款。
2、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三十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除由税务机关追缴其偷税款和滞纳金外,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3、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除由税务机关追缴其偷税款和滞纳金外,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应交所得税是指企业按照国家税法规定,应从生产经营等活动的所得中交纳的税金。所得税费用是指企业经营利润应交纳的所得税。所得税费用核算企业负担的所得税,是损益类科目;这一般不等于当期应交所得税,而是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之和,即为从当期利润总额中扣除的所得税费用。
2、账户性质不同
应交所得税是负债类账户,而所得税费用是损益类账户。负债类账户按照反映流动性强弱的不同可以再分为流动负债类账户和非流动负债类账户。是用来反映企业负债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的账户。所得税费用是损益类科目,借方表示发生的所得税费用,贷方表示结转到本年利润的所得税费用。期末无余额。
3、实际本质不同
所得税费用是按照会计准则计算的当期应承担的所得税。应交所得税是按照所得税税法规定,计算的当期应缴纳的所得税金额。
4、会计科目设置不同
应交所得税,是个二级科目,一级科目应该是应交税费,是负债类科目。贷方记录应交纳的所得税,借方表示已交纳或多交的所得税。所得税费用是个费用类科目,借方表示发生的所得税费用,贷方表示转入利润的所得税费用。
一、应交所得税如何进行核算
应交所得税的核算:
企业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所得税明细科目,核算企业交纳的企业所得税。
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应交所得税的计算公式为:
应交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允许抵免的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准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是正确计算应交所得税的前提。根据现行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办法,企业应在会计利润总额的基础上,加减纳税调整额后计算出纳税调整后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会计与税法的差异(包括收入类、扣除类、资产类等一次性和暂时性差异)通过纳税调整明细表集中体现。
二、偷税漏税后果是什么
偷税漏税的,由税务主管机关进行行政处罚,如果构成犯罪的,将被追究刑事责。
1、偷税未构成犯罪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未缴或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所偷税额50%以上5倍以下罚款。
2、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三十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除由税务机关追缴其偷税款和滞纳金外,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3、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除由税务机关追缴其偷税款和滞纳金外,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