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的概念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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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物业管理的概念:物业管理通常是指一切有关房地产开发、租赁、销售寄售租后的服务,包括房屋及其设备、公共设施的保养、维修,住宅小区的治安、环卫、交通、分送信报、绿化,以及社区康乐类有益活动与生活服务等事项。
物业管理类型:目前主要有两种类型:委托代管型、自管型。委托代管型是指业主将物业的管理委托给物业管理机构进行管理,业主支付相应的管理费用,这是目前比较普遍的一种管理模式。自管型是指由业主直接管理物业,这种模式主要见于自建房屋,即自建自管。物业管理企业:是指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物业管理服务活动的企业。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等级分为一、二、三级。前期物业管理:一般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字的《物业管理合同》生效时止的物业管理,是指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之前,由建设单位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实施的物业管理。前期物业管理是整个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关键环节,物业管理的法律关系是建立在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关系,但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业主入住通常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不可能同时入住,为搞好物业的后期管理,在物业建设的过程中,往往就需要前期介入管理了,因此,前期物业管理,不是根据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而是根据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形成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据业主的委托,依照本法第三编有关物业服务合同的规定管理建筑区划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接受业主的监督,并及时答复业主对物业服务情况提出的询问。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物业管理类型:目前主要有两种类型:委托代管型、自管型。委托代管型是指业主将物业的管理委托给物业管理机构进行管理,业主支付相应的管理费用,这是目前比较普遍的一种管理模式。自管型是指由业主直接管理物业,这种模式主要见于自建房屋,即自建自管。物业管理企业:是指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物业管理服务活动的企业。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等级分为一、二、三级。前期物业管理:一般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字的《物业管理合同》生效时止的物业管理,是指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之前,由建设单位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实施的物业管理。前期物业管理是整个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关键环节,物业管理的法律关系是建立在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关系,但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业主入住通常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不可能同时入住,为搞好物业的后期管理,在物业建设的过程中,往往就需要前期介入管理了,因此,前期物业管理,不是根据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而是根据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形成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据业主的委托,依照本法第三编有关物业服务合同的规定管理建筑区划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接受业主的监督,并及时答复业主对物业服务情况提出的询问。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