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个人转让协议怎么写
展开全部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某某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某某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签订本合同以供遵守。
第一,转让标的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某乡(镇)某村某组某亩土地(地块名称、等级、四至、土地用途附后)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某(主营项目)生产经营。
第二,转让期限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年限为2年,即自某年某月某日起至某年某月某日止。
第三,转让价格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金为1000元人民币。甲方承包经营相关地块时对该地块实际投入资金和人力改造的,可收取合理的补偿金。本合同的.补偿金为1000元(没有补偿金时可填写为零元)两项合计总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
第四,支付方式和时间
乙方采取下列第1种方式和时间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
1、现金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支付的时间为某时。
2、实物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实物为某某物品(具体内容见附件)时间为某时。
第五,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交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某年某月某日前将转让承包经营权的土地交付乙方。
交付方式为某某或实地一次性全部交付。
第六,承包经营权转让和使用的特别约定
1、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经发包方同意,并由甲方办理有关手续,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
2、甲方交付的承包经营土地必须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
3、乙方必须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变更土地经营权证书,签订新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方能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4、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收益、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置权。
5、乙方必须按土地亩数承担农业税费和国家政策规定的其他义务。
6、乙方必须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掠夺性经营,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并负责保护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设施等国家和集体财产。
7、乙方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8、其他约定
第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1000。
2、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或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裁决,也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八,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关调解;
2、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发包方同意并经乡(镇)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备案(或鉴证)后生效。
第十,其他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发包方和鉴证、备案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人(签章):某某
乙方代表人(签章:某某
发包方(签章)某某
鉴证单位(签章)某某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某年某月某日
一、直接交付和间接交付指的是什么
根据是否将动产实际交付于受让人,可将动产交付方式分为直接交付与间接交付。
直接交付,也即现实交付,是指出卖人将标的物直接置于买受人的实际控制之下,是一种将对动产的直接管领力现实地移转于买受人的物权变动。现实交付、简易交付、占有改定、指示交付与拟制交付相对应,是所有交付中的最常态。
间接交付,是指出卖人并未将动产实际交付于受让人,而是通过其他方式间接交付动产。
间接交付包括以下四种类型:
(1)指示交付,即动产由第三人占有时,出让人将其对于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受让人,以代替交付。例如,甲将其出租的家具卖给乙,但是由于租赁期限未满,暂时无法收回,甲可以把其家具的返还请求权让与乙,以代替现实交付。
(2)拟制交付,即出让人将标的物的权利凭证(如仓单、提单)交给受让人,以代替物的现实交付。这时如果标的物仍由出让人或第三人占有时,受让人则取得对物的间接占有。
(3)简易交付,是指即受让人已经占有动产,如受让人已经通过保管、租赁、借用等方式实际占有了动产,则物权变动的合意成立时,视为交付。
(4)占有改定,是指即动产物权的让与人与受让人之间特别约定,标的物仍由出让人继续占有,在物权让与的合意成立时,视为交付。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某某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签订本合同以供遵守。
第一,转让标的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某乡(镇)某村某组某亩土地(地块名称、等级、四至、土地用途附后)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某(主营项目)生产经营。
第二,转让期限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年限为2年,即自某年某月某日起至某年某月某日止。
第三,转让价格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金为1000元人民币。甲方承包经营相关地块时对该地块实际投入资金和人力改造的,可收取合理的补偿金。本合同的.补偿金为1000元(没有补偿金时可填写为零元)两项合计总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
第四,支付方式和时间
乙方采取下列第1种方式和时间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
1、现金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支付的时间为某时。
2、实物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实物为某某物品(具体内容见附件)时间为某时。
第五,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交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某年某月某日前将转让承包经营权的土地交付乙方。
交付方式为某某或实地一次性全部交付。
第六,承包经营权转让和使用的特别约定
1、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经发包方同意,并由甲方办理有关手续,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
2、甲方交付的承包经营土地必须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
3、乙方必须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变更土地经营权证书,签订新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方能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4、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收益、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置权。
5、乙方必须按土地亩数承担农业税费和国家政策规定的其他义务。
6、乙方必须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掠夺性经营,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并负责保护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设施等国家和集体财产。
7、乙方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8、其他约定
第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1000。
2、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或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裁决,也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八,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关调解;
2、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发包方同意并经乡(镇)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备案(或鉴证)后生效。
第十,其他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发包方和鉴证、备案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人(签章):某某
乙方代表人(签章:某某
发包方(签章)某某
鉴证单位(签章)某某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某年某月某日
一、直接交付和间接交付指的是什么
根据是否将动产实际交付于受让人,可将动产交付方式分为直接交付与间接交付。
直接交付,也即现实交付,是指出卖人将标的物直接置于买受人的实际控制之下,是一种将对动产的直接管领力现实地移转于买受人的物权变动。现实交付、简易交付、占有改定、指示交付与拟制交付相对应,是所有交付中的最常态。
间接交付,是指出卖人并未将动产实际交付于受让人,而是通过其他方式间接交付动产。
间接交付包括以下四种类型:
(1)指示交付,即动产由第三人占有时,出让人将其对于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受让人,以代替交付。例如,甲将其出租的家具卖给乙,但是由于租赁期限未满,暂时无法收回,甲可以把其家具的返还请求权让与乙,以代替现实交付。
(2)拟制交付,即出让人将标的物的权利凭证(如仓单、提单)交给受让人,以代替物的现实交付。这时如果标的物仍由出让人或第三人占有时,受让人则取得对物的间接占有。
(3)简易交付,是指即受让人已经占有动产,如受让人已经通过保管、租赁、借用等方式实际占有了动产,则物权变动的合意成立时,视为交付。
(4)占有改定,是指即动产物权的让与人与受让人之间特别约定,标的物仍由出让人继续占有,在物权让与的合意成立时,视为交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