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理离婚手续的流程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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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离婚手续的流程如下:
1、申请,协议离婚必须由双方亲自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申请时,各方应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明、所在单位或村庄、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结婚证等,以便登记管理机关查明当事人身份,确定管辖权;
2、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受理当事人离婚登记申请后,应当在一个月内进行审查。在审查过程中,应充分了解协议的内容,特别是双方要求离婚的意思是否真实,子女抚养夫妻的生活困难是否有帮助,财产和债务的分割是否合适;
3、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后,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不符合法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书面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夫妻关系自当事人领取离婚证之日起解除。
离婚当事人一方离婚协议履行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1、申请,协议离婚必须由双方亲自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申请时,各方应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明、所在单位或村庄、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结婚证等,以便登记管理机关查明当事人身份,确定管辖权;
2、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受理当事人离婚登记申请后,应当在一个月内进行审查。在审查过程中,应充分了解协议的内容,特别是双方要求离婚的意思是否真实,子女抚养夫妻的生活困难是否有帮助,财产和债务的分割是否合适;
3、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后,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不符合法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书面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夫妻关系自当事人领取离婚证之日起解除。
离婚当事人一方离婚协议履行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