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想离婚女方不同意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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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民法院在审理一方不同意离婚的件时,首先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2、一方不愿意离婚,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我国规定双方如果是自愿离婚且对财产分配无异议可以协议离婚。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对财产分配有异议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因此,你可以准备好证明夫妻感情不合的证据,到双方住所地或户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离婚。
诉讼程序:
1)写民事诉状。
(2)到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或者区或县法院起诉,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
(3)立案的时候递交民事诉状2份、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等等的材料。
(4)立案庭审查后,缴费。
(5)将缴费票据与材料交给法院立案庭,然后等通知。
(6)法院给相关案件排期开庭,并将诉状副本、证据及其他材料送达给被告,送达被告后,然后通知开庭时间。
(7)开庭时还无法调解的,就会判决,最终发《民事判决书》。
(8)法院进行判决,一般情况下,第一次起诉离婚的,被告不同意离婚,法院会判决不予准许离婚,但可以在判决生效6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