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罗店动迁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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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罗店镇隶属于上海市宝山区,位于宝山区西北部,南与顾村镇为邻,东与宝钢、月浦相依,西与嘉定区相连,北与宝山工业园区、罗泾镇相接。
2、规划范围:罗店镇域石太路以南区域,用地面积40.43平方公里。
3、发展目标:按照发展总体目标,落实北上海国家级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战略目标——“魅力金罗店”,强化罗店城镇圈中心镇定位,创新“生态+”和“文化+”的发展模式引导乡村振兴和文化复兴,打造长江口上的国家历史文化名镇。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1、罗店镇隶属于上海市宝山区,位于宝山区西北部,南与顾村镇为邻,东与宝钢、月浦相依,西与嘉定区相连,北与宝山工业园区、罗泾镇相接。
2、规划范围:罗店镇域石太路以南区域,用地面积40.43平方公里。
3、发展目标:按照发展总体目标,落实北上海国家级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战略目标——“魅力金罗店”,强化罗店城镇圈中心镇定位,创新“生态+”和“文化+”的发展模式引导乡村振兴和文化复兴,打造长江口上的国家历史文化名镇。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