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不小心把乙撞下水,丙路过,和甲一起拿杆子救乙,乙抓到杆子之后三个人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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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亲,很高兴为您解答这个问题需要通过具体的案情和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判断。一般来说,如果甲的行为是无意的或者不恶意的,而且在救援乙的过程中也有一定的过错,例如未能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或者未经过乙同意就开始救援等,同时丙的行为也存在一定的过错,例如放任甲的错误行为或者过早离开现场等,那么可能会认定多人共同承担责任。然而,如果甲的行为是故意的或者明显的疏忽大意,导致乙遭受重伤或者死亡,那么甲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过失致死罪、故意杀人罪等。如果丙的过错并不明显,例如及时采取救援措施并协助将乙送医,那么丙可能不会被追究责任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3-04-11
“甲不小心把乙撞下水,丙路过,和甲一起拿杆子救乙,乙抓到杆子之后三个人又
“甲不小心把乙撞下水,丙路过,和甲一起拿杆子救乙,乙抓到杆子之后三个人又开始吵架,于是甲和丙丢下杆子走了,乙死了”
你怎么看
丙是不作为吗?甲是过失致人死亡的作为犯吗?没有唯一答案,都可以,看看专业人士是怎么看的
亲亲,很高兴为您解答这个问题需要通过具体的案情和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判断。一般来说,如果甲的行为是无意的或者不恶意的,而且在救援乙的过程中也有一定的过错,例如未能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或者未经过乙同意就开始救援等,同时丙的行为也存在一定的过错,例如放任甲的错误行为或者过早离开现场等,那么可能会认定多人共同承担责任。然而,如果甲的行为是故意的或者明显的疏忽大意,导致乙遭受重伤或者死亡,那么甲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过失致死罪、故意杀人罪等。如果丙的过错并不明显,例如及时采取救援措施并协助将乙送医,那么丙可能不会被追究责任
丙是不作为吗?甲是过失致人死亡的作为犯吗?;如果甲不小心将乙撞下水并采取了一定的救援措施,例如拿杆子救援,那么可能可以认为甲存在一定的过错,但是不一定构成刑事责任。此外,如果丙在现场协助了救援工作,并及时报警或送乙就医,那么丙并不属于不作为。然而,在本案中,甲和丙三人之间发生了争吵,并最终丢下杆子离开,导致乙遭受更大的风险和伤害。这样的行为是明显的不负责任和不道德的,可能会被认为构成过失。如果乙在这种情况下死亡,那么甲和丙可能会被认定承担一定的刑事或民事责任
可是丙没有作为义务,我觉得他是一个见义勇为的中止,丙的参与并不影响甲的救助乙的义务。甲有义务救乙,就算丙离开不救乙, 甲也应该救乙。而甲在丢杆子之后,明显知道乙如果不被救会死,但甲仍然这么放任,所以可以认定甲的主观方面,所以我觉得甲是故意杀人的不作为,丙没有刑事责任
要么同意我说的并给出完整逻辑链条和专业解释,要么把我说服勞勞
如果救援人员在诊断、处理或执行紧急救援任务时,由于被救助者的情况、反应或态度导致救援过程中出现问题,救援人员尽力而为,但最终未能拯救被救援者的生命,救援人员不承担责任。然而,在救援过程中,如果救援人员因个人原因放弃了拯救被救助者的行动,结果导致被救助者死亡,救援人员可能会承担法律责任。
我们先看一下这条的
然后再分析一下。
那我们是不是可以得出如果丙没有去救人,那么就会不造成争吵呢
因为在家救人的时候。是没有争吵的
这一点您认可吗?
那是不是就说明这个丙造成的争吵。
因果关系不能参与假定假设,我们不能说“如果…,那么…”,不能认定是丙造成的争吵,那我还说,如果丙没来,甲就难道一定非常和睦,尽职地成功就起了乙吗?不见得
那我们不说如果,说事实甲在救人的时候是没有争吵的对吗,是在丙到了现场之后才有的争吵。
我们在从人的本心方面去讲,如果有人溺水遭到有人去救援被救的人会和救援的人发生争吵吗,那么只能就说是救援的人和救援的人在发生了争吵。
从常识方面来讲,一个溺水无法自救的人,怎么会有太多精力去和救援的人发生争吵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