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补缴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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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3-06-10
社保补缴新规定
您好,社保补缴新规定,如下:1、超过期限需补缴滞纳金和利息社保断缴超过一定的时间期限,是需要缴纳滞纳金和利息的,按照现行规定,公司欠缴的社会保险费,自欠缴之日起至用人单位申报补缴成功的前一日止,每天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2、45之前没有缴纳记录的不允许一次性补缴达到60周岁且未参保缴费的居民,不再发放老年人生活补助,年满45岁周岁不满60周,岁且未参保缴费的居民,不再允许一次性缴15年的养老保险费,即意味着在45岁之前,必须有社保缴纳记录,否则是不允许一次性补缴的。原已享受定期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金的人员,可根据本人意愿,或继续享受,或按本实施意见补缴后享受基本养老金,定期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金和基本养老金不得同时享受。补缴纳入人员一次性补缴后,不认定连续工龄和参加工作时间,不视同缴费年限。社保补缴新政策根据不同地区的具体情况,也有着一些细微的区别。但是社保补缴新政策主要包括人员范围、补缴对象、补缴范围、费用筹集、补缴及待遇计发等。一般来说,不是任何人都能够进行补缴,以个人名义参保的人是不可以补缴的。律图小编提醒大家,也不是有社保断缴就需要补缴,只要我们社保缴费满十五年,就可以不进行补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