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土地年收益乘于使用年限的值为何会大于收益法计算后的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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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11-05
土地年收益乘于使用年限的值为何会大于收益法计算后的值?
你好,从法律角度分析:土地使用权年期修正1.实质土地使用权年期是指土地交易中契约约定的土地使用权年限。土地使用权年期的长短,直接影响可利用土地并获相应土地收益的年限。如果土地的年收益确定以后,土地的使用期限越长,土地的总收益越多,土地利用效益也越高,土地的价格也会因此提高。因此,通过土地使用权年期修正,可以消除由于使用期限不同所造成的价格上的差别。2.修正方法(1)计算使用年期修正系数,年期修正系数按下式计算:K=[1-1(1 r)m][1-1(1 r)n]式中:K——将比较案例年期修正到待估宗地使用年期的年期修正系数;r——土地还原率;m——待估宗地的使用权年期;n——比较案例的使用权年期。(2)利用年期修正系数对交易案例地价进行年期修正,即有:年期修正后地价=比较案例价格×K案例3:若选择的比较案例成交地价每平方米为500元,对应使用权年期为30年,而待估宗地出让年期为20年,该市土地还原率为8%,则年期修正如下:年期修正后的地价=500×(1-1(1 8%)20)(1-1(1 8%)30)=327.10元m综合上面所说的,用地年限对于我们拥有土地的人来说是特别重要的,而且我国对于不同的土地所制定的年限就会不一样,只要土地的年限一到期那以就必面要进行续期,合法的缴纳费用,这样才能继续受到法律的保护。而按照收益法计算的收益,仅以当年的收益减去土地成本和需要支付的税金,而缺少使用年限的指标所以会低于土地年收益乘以使用年限的值。供参考。